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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39pm 10/07/2024

个资保护法案

个资保护法案

数字部呈个资保护法案一读 未经同意资料不会被使用

数字部呈个资保护法案一读 未经同意资料不会被使用
哥宾星(档案照)

(吉隆坡10日讯)数字部今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24年个人资料保护(修正)法案一读,其中一项修改建议,即是要求资料管控或资料处理单位委任“资料保护负责人员”来管制信息,以及确保单位遵守与资料保护相关的规定。

该法案由数字部长哥宾星提呈,并会在本次会议寻求二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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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国会媒体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法案阐明,所有资料管制或资料处理单位必需将“资料保护负责人员”的任命,通知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PDP)专员。

“这项修正案规定资料管制者有责任在最短的可行时间内,举报个人资料泄露事件。如果资料外泄对数据主体造成任何伤害,资料管制者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作出举报。”

他指出,若资料管制者未能举报上述事件,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修正案也将确立资料可移性权力,即数据主体可以要求资料管制者,将其个人资料传输给其选择的资料管制者,此举将根据特定情况简化所需资料的传输过程。

“修正案也阐明,违反现有法律者可被判罚款或监禁,罚款金额从30万令吉增至100万临济,监禁从不超过2年增至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这些法案修改表明政府严正重视保护数据的必要性,尤其是在数字世界中,数据在人工智能(AI)等新科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此修正案旨在确保任何数据在未经资料持有者同意的情况下不会被使用,并根据科技领域的新发展,防止现有和未来的数字平台滥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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