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国会议员提问时气喘吁吁,一度令不少议员感到担忧。
公正党梳邦区国会议员黄基全在国会提问,有关持有A或A1驾照的残疾人士成为电召车司机的指南,以及政府更改指南以允许残疾司机获得公共交通执照(PSV)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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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起身回答时,可听见其呼吸急促,他也要求暂缓,让他喘一口气,并为其状况致歉。
淡边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伊斯韩打岔,要求陆兆福放轻松,也要求他到医院进行体检。
“YB要去医院检查,这很危险。”
主持议会厅的国会下议院副议长刘强燕随即要求交通部副部长哈斯比哈比波拉代部长回答。
哈斯比哈比波拉也要求部长先喘口气,让他代替回答黄基全的提问。
之后答询恢复状态
陆兆福较后在议会厅内回答黄基全及伊党兰斗班让区国会议员茜蒂再拉附加提问时,其状况良好,并没有再出现上气不接下气的情况。
陆兆福:障友允驾电召车
另一方面,陆兆福说,交通部政策是亲残疾司机,因该部认为残疾人士也能为社会做出贡献,他们是态度谨慎的司机,能在电子召车领域中服务。
他回答茜蒂再拉附加提问时说,A及A1执照持有者胥视残疾的情况,有些部分情况是无法得到豁免的。
“只要他们能证明自己的身体条件适合驾驶,我们会给予豁免。
须获卫部豁免
“只是,在他们的注册表格中,须要获得卫生部的豁免,在此事上,我们会审查并改进。”
陆兆福也说,交通部已有政策允许残疾司机,尤其是聋哑司机驾驶,许多聋哑司机也已获得批准。
他回答黄基全在附加提问柔佛摄政王护卫涉嫌打伤聋哑电召车司机案件后续情况时说,此案是在警方管辖范围内。
较早前,哈斯比哈比波拉说,现有政策不阻持有社会福利局残疾人士卡的听障及语言障碍人士,以及持有D及DA级驾照的人士在获得注册医生的健康证明下,申请电子召车的公共交通执照(PSV)。
他说,A级或A1执照持有者,则不可申请任何类别的职业驾照。
他指出,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0条文阐明,申请者须申报是否患有任何可能导致其驾驶者危害他人的疾病或身体残疾。
他说,1959年公共交通工具(执照和司机、售票员及乘客的行为)法令第4条文规定,申请职业驾照者必须有医疗证明,表明他没有患上会影响其驾驶或危害民众的疾病或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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