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李健聪建议,我国要落实用以改善城市交通拥挤情况的微型交通工具,如电动滑板车政策,须先由联邦政府制定相关交通工具规格及指南。
他指出,各地方政府则负责确定可使用的道路、人行道、骑行年龄限制和最高速度等具体事项。
ADVERTISEMENT
他说,一些海外国家及当局,允许电动滑板车在限速每小时60公里的“慢速道路”上使用,与脚踏车的规定类似。
他指出,以澳洲为例,由澳洲国家运输委员会制定统一的微型交通工具立法建议,而澳州的6个州则有各自的管辖权,并能够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法规和法律。
李健聪也是区域策略研究所主席,他今日在署理主席陈家兴及专业委员会成员林雪婷陪同下,在国会媒体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这么表示。
他说,日本也采取了类似的电动滑板车监管方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