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訊)一名醫學系的大學生於10天前在一所教會的洗手間安置手機偷拍教友沖涼及如廁的不雅圖片,今日被押上庭提控2項擁有猥褻及色情圖片罪名。
被告承認有罪後,通過法援局委託的律師慕妮拉娜吉,請求法庭讓他以最低的保釋金保外,最終法庭批准被告以9000令吉保外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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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被告在犯罪時只有19歲,仍是一名年輕的犯罪者,法庭也諭令福利局官員於8月27日下判日,提呈被告的社會背景報告,再作定讞。
被告陳志勇(譯音,19歲),是吉隆坡一所醫科大學第一學期學生,卻因長期受到色情物的茶毒影響,為了追求真實和刺激,竟犯下偷拍及擁有不雅圖片罪名。
被告首先被帶上麻坡第二地庭提控,控狀指他於2024年6月29日晚上9時,在麻坡峇吉里路一所教會擁有兒童的色情圖片和短視頻,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0項(獲取或擁有 色情物品)條文。
過後,被告也在麻坡第一推事庭被指控於上述日期、時間地點擁有顯示性器官及臀部的圖片,牴觸刑事法令第292項(出售猥褻書籍)條文。
依據上述兩項控狀,若罪名成立分別可被判最高5年監禁或罰款1萬令吉及最高3年監禁及罰款。
案情顯示,被告趁著參加宗教課活動時,在教會的廁所,將手機隱藏在包裝袋內,偷拍9名男女教友沖涼和如廁的不雅照片。
被告如此行為已持續超過1個月,每次拍攝的時間約一小時。
案發時,一名受害男生髮現隱敞處的手機還有溫度,就把把手機交給組長及教會的修女,才被揭發這起偷拍事件,9名受害人包括4名成年人和5名青少年全部“入鏡”。
其中一名受害者於6月30日向麻坡警方報案,被告則於7月7日警方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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