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能源轉型及公共事業部副部長阿克瑪指出,從2018至去年,由於電力供應被盜,用於進行加密貨幣挖礦,使到我國面臨高達34億令吉的損失。
他說,這些活動越來越普遍,不僅有損國能,且對人民和整個國家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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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那些開採加密貨幣的人之所以會盜竊電力,是因為他們認為由於場所沒有電錶,這種活動無法被檢測。
“然而,能源供應公司有多種方法來檢測某個地區的異常能源消耗。”
他是於今日出席在無拉港進行的處置與偷電有關以及沒有安全證書的電子設備活動上,接受媒體訪問時,這麼指出。
出席者有能源委員會首席營運員山扎延,以及能源委員會地區執法和行動總監依斯邁。
首要任務打擊偷電
阿克瑪進一步表示,打擊偷電是該部的首要任務,同時增加綠色和可再生能源的生產。
他說,此次處置涉及共2022件被扣押的物品,價值220萬令吉。
他表示,這些物品包括2022年10月一次行動中查獲的比特幣挖礦機、沒有獲得能源委員會安全證書的電器商品,以及其他涉及電氣事故案件的商品。
“這些物品在經過法庭程序後,根據刑事法典第406A和第407條文,由副檢察司下令處置。”
他補充說,這些電氣產品將按照1974年環境質量法和2005年環境素質法令(受管制廢料)的要求,進行可持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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