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0日訊)大馬反死刑與酷刑組織(MADPET)發言人查爾斯促請政府保護檢控官和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堅決反對政府委任現任總檢察長拿督阿末特里魯丁為聯邦法院法官或馬來亞大法官。
他在文告中質問,這究竟是司法委任委員會所提出的首個建議,還是首相根據2009年司法委任委員會法令第27條文提出要求再選出兩名候選人後的附加建議,又或是首相無視委員會的建議,將自己心儀的候選人名字提交給馬來統治者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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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成立司法委任委員會,就是為了維護司法的獨立,確保包括首相在內的行政機構不再有權決定法官的任命和升遷。
促修憲刪首相建議權
“然而,2009年司法委任委員會法令未能達到預期結果並受到批評,因為法令仍保留了首相的權力。首相仍可以無視司法委任委員會的建議。”
他認為,當務之急修改聯邦憲法,闡明國家元首將會根據獨立的司法委任委員會的建議來做決定,首相不再有權選擇和決定法官的任命。
總檢長應任職至退休
查爾斯強調,阿末特里魯丁不應該被委任為聯邦法院法官,因為他是現任總檢察長,他應該擔任此職位直至退休,除非因嚴重的不當行為或其他正當理由而被免職。
“如果他突然被任命為聯邦法院法官,他將不再是總檢察長。那麼,是否有理由罷免總檢察長?”
他指出,馬來西亞還有許多法官或合格人員可以被委任為聯邦法院法官和馬來亞大法官。
憂重演前總檢長阿都幹尼遭遇
他引述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幹尼的遭遇表示,阿都幹尼是在退休前突然被替換,因當時的他有可能對時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提出指控;而現在傳出阿末特里魯丁可能受委為法官,是不是因為阿末特里魯丁可能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A條文,重新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提出指控?
他表示,這是因為阿末特里魯丁有權重新審查前一任所作出的決定,以及表明他是否同意該決定。
“阿末特里魯丁現在的立場可能是,最好由法院來決定——因此,他有可能會將所有‘新證據’提交給法院,讓法院來決定。他可能不想否定法庭對有罪或無罪的裁量權。”
此外,他也指出,最好不要在前法官、前檢察官和高級公務員退休後,委任他們到政府、政府相關機構或企業去任職,以便能保持公眾對他們是獨立的看法,以及消除他們在任職期間貪汙或濫用權力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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