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0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说,扣留室发生死亡事故的肇因及谁须负责,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34条文阐明是由验尸官裁定,不是内政部长。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内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指自他上任以来,移民局官员及警官并没导致被扣留者死亡,并将有关死亡事件,归咎于健康问题如冠病、肺结核、心脏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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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首先,必须确定这些被拘留者,是在扣留室内或是在医院死亡,而且也须要鉴定当事人死前是否及时获取充分的、无误的医疗护理。
律师公会郑重声明,被扣者在扣留期间的毙命事件,须交由验尸官进行彻底和独立的调查行动后,才可鉴定其死因;这样才能确保透明及具有问责系统。
警方或其他不准自行公布死因
莫哈未依兹里说,2022年第76届大马律师公会年度大会上通过了决议案,即拘留期间的死亡事件,必须立即通报验尸官调查和鉴定。
“验尸官是唯一的鉴定者,警方和其他公职人员不得自行公布死因。”
他说,该议决案还呼吁当局制定验尸庭法案,交由地庭法官出任验尸官,并由一个独立的验尸庭部门全权负责;因此,针对尚未解决的死亡事故,应该交由所成立的验尸庭负责解决。
律师公会也敦促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IPCC)及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必须及时采取果断的行动,以有效保障及捍卫被扣者的生命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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