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指出,国家银行于7年前解雇前部门经理柯希拉时所进行的内部调查和上诉程序不公平,因此无需深入探讨案件的实质问题。
ADVERTISEMENT
他于上周发布的书面判词中说,国行在开除48岁的柯希拉时违反了自然公正的神圣规则,因为她在被解雇前,被剥夺了被代表以及被倾听的权利。
“法院批准了原告的诉讼,因为其中的缺陷非常严重。”
他说,当一个人的生计受到威胁时,自然正义的规则就必须受到维护,特别是被倾听的权利。
他认为,无论是内部调查还是上诉程序,原告都应该拥有被倾听和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因参与政治活动遭解雇
高庭于今年3月29日裁定,柯希拉在7年前因参与政治活动而遭国行解雇是不合理的。
她被指控于2013年4月12日在“被压迫人民联盟”(JERIT)网站上起草和发布两份媒体声明,在第13届大选中为大马社会主义党及其党员拉票。
于2005年加入国家银行的柯希拉也被指控于同年4月17日为当时在雪州士毛月州选区上阵的时任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争取支持。
她也被指控于2016年5月1日,身穿反对消费税的衬衫参加公众集会,其行为举止与她作为国行职员的身分不符。
国行针对裁决提上诉
法官于今年5月9日裁决,国家银行必须赔偿柯希拉36万6000令吉,国行已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阿末巴仄在判词中指出,柯希拉在接受内部调查时,被否定了获取相关文件的权利,同时也被剥夺了委任律师及取得证人名单的权利,导致她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利处境。
他也说,尽管柯希拉所面对的指控涉及国行之外的活动,但她不被允许传唤外部证人。
此外,柯希拉在盘问国行的证人时,也遭到屡次反对,且国行并未按照内部调查程序,传唤柯希拉为自己的案件供证。
法官也说,柯希拉针对内部调查所提出的上诉也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因为她在提出上诉时已不再是国行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其上诉将不会受到重视。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