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土團議員可以這麼做,那麼,日後一旦新的政治形勢出現,希盟和國陣的青蛙議員,豈非可以如法泡製,背叛希盟和國陣,推翻團結政府?
國會議長佐哈里拒絕懸空6名倒戈議員席位,不僅讓6只政治青蛙逃過制裁,也是反跳槽法被重重打臉。
此例一開,反跳槽法形同虛設,原本已經奄奄一息的政治青蛙,眼前豁然開朗,注入新的生命力,重新練好腿力,時機一到,又可彈跳。
──如果背叛土團的6名議員可以不受制裁,得以繼續保有議席,那麼,反跳槽法令還有什麼作用?
──如果土團議員可以這麼做,那麼,日後一旦新的政治形勢出現,希盟和國陣的青蛙議員,豈非可以如法泡製,背叛希盟和國陣,推翻團結政府?
──如果議員不受反跳槽法對付,那麼,有什麼力量可以避免喜來登行動一再發生?
是的,大家的記憶回到喜來登行動。2020年時,阿茲敏率領10名公正黨議員加入土團黨,然後土團黨退出希盟,導致希盟1.0政府垮臺,政客背叛了人民,國家陷入幾年的政治動盪。
這一段經歷,是大馬政治的痛楚,也是政治道德的羞辱。也是因為痛楚和羞辱的激發,後來希盟和時任首相依斯邁沙比利達致信任與合作協議,推動制定反跳槽法。
當時希盟身受青蛙政客之害,所以積極推動制定反跳槽法,用這個條件來施壓依斯邁政府作出改革。狹義而言,這是希盟的自保之道,廣義而言,是希盟作為反對黨對大馬政治作出貢獻。
只是,希盟成為執政黨之後,卻拋出繩索給青蛙政客,給了青蛙一個上岸的臺階,也重重傷害了反跳槽法,對大馬法律和民主造成衝擊。
反跳槽法規定議員舉凡退黨,加入其它政黨或陣營,其議席將被懸空;但是,立法之時,為了避免政黨領袖專橫霸權,而開了一個窗口,規定被黨開除的議員例外,其議席無須懸空。
希盟的行動黨、公正黨和國陣的巫統,為了填補缺口而修改黨章,在黨章規定違反黨意者將導致“黨籍終止”,而不是被“開除黨籍”,因此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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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空議席。爾後,土團也效法如此修改黨章。
撇開政黨傾向,就事論事,如果行動黨、公正黨、巫統的黨章得以奏效,土團黨章也應該行得通。
同樣道理,今天土團黨章無法執行,哪一天,行動黨、公正黨和巫統議員這麼做,不也要淪至同樣結果?
特別是今天的政治形勢之下,團結政府的馬來人支持率日漸萎縮,反觀國盟掌握了80%以上的馬來選票。
這對希盟和國陣產生重大壓力,依靠馬來票生存的執政黨可能逐漸泡沫化。理論上,這些政黨的某些議員看不到未來,或者為了個人利益,可能背叛團結政府,轉而支持國盟,從而複製喜來登行動。
一旦如此,民主將再次被騎劫,國家又陷入動盪。
或者,有人認為,這是議長佐哈里的決定,與希盟何干?
要如此脫離現實,一廂情願,那也沒話說。實際上,佐哈里是希盟所提名的議長,佐哈里之前也是公正黨領袖,安華的堅定支持者。不懸空議席的決定,難道只是議長個人意志?
法律層面上,依據社團法令,政黨依章程所作的決定是最終的決定。而一向以來,懸空議席都是政黨的決定,議長扮演宣佈的角色。
持平而言,議長在決定議席不懸空之前,是否質詢過這6名議員的立場?要他們表態?如果沒有,就有倉促和偏頗之嫌。
當然,法律存在爭議,必須回到更高的法律機構來處理。這事還未了結。
希盟多了6名議員支持,增加了國會力量;但是,課題會發酵,引發民間不滿,馬來社會更加同情國盟,厭惡希盟;拋開政黨角度和立場,這更是對大馬法治重重打臉,對大馬的民主是一項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