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1日綜合電)泰國憲法法院週三裁定,將7月24日定為首相賽塔罷免案的下一次聆訊日期,以為本案爭取更多蒐證時間。
法院本月稍早表示,將在9月前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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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法院要求更多包括證據、以及之前被傳喚的證人的信息。”
今年5月,40名軍方任命的參議員提出申訴後,憲法法院隨後受理了針對賽塔的訴訟,原因是內閣任命了律師皮奇為首相辦公室部長,而後者因藐視法庭罪入獄服刑。訴狀稱,皮奇沒有達到憲法規定的部長的道德和倫理標準。
皮奇事後已辭職,而賽塔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一旦政壇新人賽塔被趕下臺,泰國必須組建新政府。他所在的執政黨為泰黨將需要提出一名新的首相候選人,再由國會投票表決。
除本案外,泰國選舉委員會也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強制主要在野前進黨。該黨在去年的選舉中意外登頂,成為國會第一大黨。
分析人員表示,這兩起案件加劇了泰國的政治不確定性。
與此同時,泰國選委會週三正式確認了200名新當選的參議員,他們將取代自2019年以來一直在上議院任職的250名軍方任命的議員,惟有關這一過程的訴訟仍在審理中。
新一屆上議院的首次會議尚未召開,因此將失去一項最重要的權力,即與下議院一起投票批准首相的任命。
新一屆上議院的任期將於今年5月結束,而選舉過程引起了爭議,因為有關選舉的規定今年才正式發佈。有人抱怨,除了規定異常複雜外,公眾參與度也很少。
此外,候選人只需支付少量的登記費,就可以提名自己,並申請在20個類別中競選,這些類別按職業或社會地位分類,如女性、老年人和殘疾人士,再通過三輪投票後當選。
選委會原定於在7月3日批准選舉結果,但由於收到許多候選人謊報資格的投訴而多次推遲了認證。最後一輪投票於6月26日舉行。
儘管不再像由軍方主導的時代那樣極端保守,但新一屆上議院仍保留著保守的風氣。
批評人士表示,投票過程缺乏透明度,容易出現賄選等濫用行為。還有人質疑選委會是否妥善地審查了候選人的資格。
選委會秘書長薩旺說,他的辦公室需要更多的時間來調查800多起投訴。他指出,選委會表決確認選舉結果,因為“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說投票不自由和不公平。”
與下議院不同,上議院沒有立法的權利,但立法成為法律需要上議院的批准。
上議院還有權選擇名義上獨立的監管機構,如選委會和國家反腐敗委員會的成員,再由王室任命。
修憲也需要上議院的表決。去年上臺的執政黨為泰黨正推動制定新憲法,以取代2017年的憲法,以便推動競選期間承諾的幾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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