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在无需修改原法案下,三读通过配合针对钱骡账户执法的2024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
在法案二读辩论阶段,多名国会议员,包括行动党万宜区国会议员谢瑞詹、伊斯兰党锡区国会议员阿末达米兹及行动党升旗山区国会议员斯丽娜询问对于法案赋予警察权力调查涉嫌钱骡的银行账户,并可执行充公账户执法活动,是否有设下避免滥权的安全保障。
ADVERTISEMENT
被查封账号可申请解封
对此,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古拉表示,新修正案规定曹长级别(Sarjan)的警察可以执行上述充公行动,但是相关警员必须使用本身的警察系统账号,并在上级监管下进行上述行动,同时也需向上级报告。
他说,警察的充公指令并非属于最终或绝对权,被查封账号的人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向地庭申请解封账号,包括拿回生活所需的钱财。
古拉也确认,赋权警察查封的银行账号,也包括电子钱包。
指充公字眼已包含冻结
对于行动党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雷尔询问,为何该法案中针对钱骡账户使用充公(penyita)字眼,而不是冻结(pembeku),古拉表示,充公字眼其实已包含了冻结的行动在内。
针对雷尔询及假设银行拒绝配合警方的充公指示,让钱被提出,是否可对银行采取行动,他说,这是可以的,在刑事程序法令第116D(2)条文下,银行若罪成可判处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
他说,国家银行也制定条规及标准,指导银行机构在处理诈骗和钱骡账户情况时避免滥权。
针对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李健聪建议,银行机构理应对于诈骗案承担50至100%的损失,对此,古拉说,此事他会记录在案,并向包括国家银行在内的相关机构讨论。
认为曹长可胜任充公行动
另外,伊斯兰党尤仑区国会议员阿都干尼在法案委员会阶段询问,为何曹长级别的警察就可以执行充公账号行动,但是根据规定,录口供需要至少更高的警长(Inspector)级别的警察才可进行。
古拉说,主要是考虑并不是所有警察局都有警长级别警察,当受害者报案时,曹长级别警察可以更迅速应对有关情况。
他表示,如今曹长级别警察也已经和过去不同,多数都是拥有大专或学士文凭,是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的,同时曹长也拥有调查的权力。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