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忒修斯之船被更换了所有零件和甲板不再是它,可是它照样可以从渺小的海岸重新出发,翻越层层海浪。——题记
找到抽屉里那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筹备搬家,即将离开这个令我窒息的地方。
信纸对折夹在牛皮纸信封里,摩挲在指腹上的触感是粗糙的。封住信封的胶水已经没有任何黏性,丝毫不费力就能打开它。信纸泛着淡黄,捏在手里好似随时都会被撕碎,所以我拿得很轻,指尖都不敢用力。
“致:高三文科(3)班的……”
我笑了一下。这是一个被用烂了的私函开头,秀娟飘逸的行楷却把这几个普通的汉字笔画勾勒得很漂亮。虽然内容被灰尘模糊了一些字,但并不难辨认,仿佛是个崭新的东西引诱着我蠢蠢欲动的好奇心去打开并认真阅读它。
“印象里,你是个还算优秀的学生,也喜欢上中文课。成绩虽不达顶尖也足够应付很多考试了。你是个很害羞的孩子,我教了三年是这么看到的,你的同学也是这么说的,不要觉得这是个缺点,安静的小孩子也很讨喜。”
阅读文字的目光黯淡下去了几分。
记忆里,属于角落的课桌前总是坐着一个人,有时挺着背脊,有时伏案,捧着读物,或埋头书写,就是不肯主动对别人说一个字。
那时候好像什么都读不够,写不完,生活也可以只有这样简单。
白驹过隙不过十年匆匆,那个游刃有余、世故圆滑地应付社会的人好像也是她,但又有哪里不太一样了。
“人啊,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缺少了一点勇气。十八岁是一生最敢冲动的时候,这话在很多所谓的大人听来很愚蠢,因为不谙世事的初生牛犊总是不怕虎的。同时又是最令人羡慕的,我也年逾知命之年了,再没有和你们年轻人一样去拼的那份胆量,知道了这件事千万不要嘲笑我。”
“小小金子,在未来是会发光的。”
“不需要很亮,不需要为别人指路,只要自己能看得清前面就够了。”
“落款:辜兰芳。”
内容很短。我收起信纸的时候,分针刚走不超过五分钟。
一个每天要上五、六堂课,一生面对成千上万名学生的人,对一个高中时候比鹌鹑还要不显眼的人而言,却是值得去刻在心里的。
弹指之间,十年的天晴又落雨足够改变一个人。就像忒修斯之船,兜兜转转只剩下一个名字不变的空壳,躯体和内核的本质是否还共同与共通——这将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哲学命题。
或许在刚毕业那阵子的我,读信的时候还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一边哭鼻子一边抹眼泪,久久都不能平复心里泛起的阵阵涟漪。在现实里,已经三十岁的我神色不变地收起那封信,重新用胶带将封口粘好,随手夹在手边的一本书里,扔进还没封起来的杂物箱。
月亮披着层层的薄纱,像是飘渺在人间居无定所的神明。我的视线在它身上停留了几秒,就匆匆别过头,侧躺在床上,和它一起平静地度过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个夜晚。
后来的时间过得很混沌。
我毅然辞掉了报社的工作,搬回离家更近的地方,仅用两个月休整期就挥霍了这几年苦苦上班积累的存款,租了新房子,换了新工作。
校门口前站着的,是一个全新的我,目光里流转的是记忆犹新的校名。
再次踏入校园的时候,扑面而来的少年气息已经很难再带动起一个成年人被历练得沉静麻木的情绪,我绕过了既熟悉也陌生的篮球场,来到凉快的办公室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旧的人走走停停,所剩无几。身边都是陌生面孔。
在这个年龄阶段,大家都保持着成年人的边界感,偶尔适当给予热情。同组的同事们轮流向我打招呼,自我介绍。
我挑了一个看上去亲和些的女生,佯装不经意地提起:“辜老师还教书吗?”
女生镜片后的眼睛眨了眨。她眼睛很圆,瞪大的时候看上去是很无辜的模样。她推了推镜框答道:“退休了呀!前几年就不教了,你是她以前的学生吗?”
我点点头。
“这个位置正是她的,在你之前还没人来过呢。”女生的手在我的工位桌面上轻拍两下示意道。
心里有些破洞的地方被冷风吹得透凉。
我环视着已经完全装修翻新过的办公室格局,和记忆里的不太对得上,低头看着被收拾出来的桌面,索性放弃去寻找那些没有明确目标的糟糕念头,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认真备课。
往母校投放简历的那一刻,心里好像是浑浑噩噩的,又好像比明镜还要清晰,而我对一切后知后觉,也不去认真地思考过。既来之则安之,我也没有再去探究那股油然而生的怪异与违和感。
忽然忘记了,以前别人问起“你为什么那么喜欢中文?”时,我给出了什么样的答案。也许不管是在报社工作,还是回到启蒙的起点,当初的宏大理想都早已不复存在,这时候没有必要再去钻牛角尖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第一天的第一个课堂是初中班级的。
少年们用不完的精力大概最能体现在换课的间隙,走廊另一端就能听到一声声不间断的吵闹。我的青春没有他们那么闹腾,只会在课堂结束的第一时间趁机趴在桌上补觉。
“我是你们班新来的华文老师。”
我用粉笔将名字一笔一划勾勒在板上,白色的字,黑色的底色,看上去简洁明了,又不失鲜明突出。
讲台下,掌声如雷,惹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老师,你以前做什么工作的?为什么毕业了那么久才来学校上班!”
嘴角轻轻挑起。我弯着眼回答:“之前在报社上班,我是没当过老师,但语文还不错,应该绰绰有余。”语罢,大家又继续打闹起来了。
入职的第一天,基本不怎么上课,都在忙着和学生交流。不太一样的……大概是巡视一排排课桌的时候,总能看见角落里穿着旧式校服,扎着高马尾,浅浅笑着的身影,长得像我,在闹哄哄的环境里特立独行。
路过窗边,一阵幽幽暗香。
以前上课走神的时候就发现了,学校种得最多的就是兰花。
三月份的初春,花期已至。
湛蓝的天空下,开出天荒地老的春兰。
黑板上,被粉笔勾画出来的汉字铿锵有力。
和那封信不一样,辜老师写字柔和惯了不爱用力,但我总下意识在每一个笔画的末端发力,仿佛是刻意要在纸上留些无法抹掉的痕迹,这是我从念书过渡到工作逐渐养成的肌肉习惯。
但那又如何呢?
至少,从前爱不释手的书册、堆叠成山的试卷、浓缩成一张白纸的简历、陈旧漆黑的黑板、那封迟到的信纸上。
始终不变的是我的名字。
【作家点评/若涛】
这篇小说技艺纯熟,甚具风范:
●叙事具层次感,节奏极佳。从信函引发回忆,从回忆反观当下,借此把时间感打开。同时,还连带为师生之间的人生际遇作出对照。场景切换、镜头运转都不着痕迹。例如:“阅读文字的目光黯淡下去了几分”简单一句,便起到衔接作用,完成从外景到内心的移转。又如,它一开始就埋下一个“搬家”的线索,让中段搬家回校的转折变得理所当然,不显突兀。
●善用隐喻,引发联想。例如,通过字迹来描绘人物性格。老师的“柔和”笔迹和叙事者的“铿锵有力”,形成鲜明对比。“书册、试卷、简历、黑板、信纸”一连串意象,浓缩了叙事者的一生经历。另外,“春兰”也是一个象征,代表高洁的品格以及生命力。
●语调平缓,写得波澜不惊,让隐含的情绪更显张力。其实它通篇不含任何情绪性的字眼,除了“热泪盈眶”,但那是否定性的写法,意在表示如今的我已不会如此。新人常有过度用力,过度渲染情绪的毛病,这篇恰可成为参考。
●主题拿捏有度。碰到“文化传承”之类的主题,新人通常写得宏大、悲壮。这篇高明之处就在于,它反而从小处去写,以个人际遇去切入。作者不直写,仅通过文字的氛围,去暗示叙事者的人生并不如意。当遇到挫折时,给予她力量的,让她还有一片退守之地的,是对中文的热爱。
但“传承”这题旨或许只是次要。它更动人的是师生之情。即使如此,作者的笔触还是轻的、淡的,只以一纸信函作为情感的承载。这时,老师的精神感召显得更为重要。它在关键时刻接住了叙事者的情绪,稳住了她的人生步伐。
点题的“忒修斯之船”,把小说提升到哲学思辨的高度。叙事者成长了,按理,今日的我已非昔日的我。但她说“始终不变的是我的名字”,似乎名称维系了人格本质。如果连接到“中文”,你可以思考语言文字与身份之间的关系。
●唯一让人稍微出戏的是“三月的初春”。但如果不预设故事背景为马来西亚,似乎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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