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坦言,目前我國法律在對付網絡霸凌不夠具體,警方只能依據各別的案情援引不同的法律條文調查,為此希望政府能制定更具體的法律來遏制網絡霸凌。
拉沙魯丁對英文《星報》指出,目前我國法律在調查時涉及網絡霸凌的案件時,警方必須依據不同的案情援引不同的法律條文來調查,例如涉及勒索和威脅的網絡霸凌事件時,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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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涉及發表具侮辱性和粗俗言詞的案件,警方則將以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進行調查,為此警隊希望能制定更具體的法令來調查涉及網絡霸凌的案件。”
他指出,為此他已和通訊部長法米會面,並且在刑事罪案調查部及商業罪案調查部官員的陪同下,討論制定網絡霸凌法律的必要性。
團結政府發言人兼通訊部長法米是在日前的新聞發佈會上,透露首相拿督斯里安華下令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和大馬皇家警察採取嚴格行動,以制止網絡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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