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3日电)中国媒体《新京报》日前揭露中国食用油与煤制油混运一事引起中国社会哗然,今天《财新》报导揭露不仅是公路货运,食用油经水路运输也存在混运现象,且假的洗舱证明易取得,因此即使已实施专货专运政策,仍难以遏止。
财新报导指出,长期以来,无论海运还是内河运输,食用油都没有专门的运输船,和其他油品混装现象十分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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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名食用油专用运输船船长对一名接洽中的客户表示,“以前混运没人管,你装好白油(化工合成油)运食用油,只要能提供洗舱证明就可以了,而洗舱也不用很严格,自己随便搞一下,再开一个假的洗舱证明,粮油企业也不会细看”。
一名船舶洗舱公司负责人告诉财新,运完其他油再运食用油在行业里很普遍,中间需要洗舱。“但你只要给个1、2000块钱(人民币,下同,约马币643至1287),我们就可以给你直接开具洗舱证明、油气消除证明和换品种证明。”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已从事洗舱业务20余年,客户遍及长江流域。
不过自从新京报2日揭露食用油混运一事之后,所有粮油企业都在整改严查,海事部门也开始严查,发货企业和收货企业的货物证明都要提供,洗舱证明也不好取得。
据这名船长介绍,以前假的洗舱证明最多3000元就能弄到,现在要上万元,所以现在很多食用油船都不想接其他货的单子。
中国食用油水运包括海运与内河运输,前者以进口食用油为主。后者则是中国境内粮油企业间调货和经销商提货的主要方式之一,因为中国粮油企业的生产基地和储运基地主要在江河边。
据海关数据,2023年,中国进口各类食用植物油合计为1111.7万吨,年增38.7%,最主要的油品是棕榈油和菜油。内河方面,据长江海事局数据,2016年,长江沿线植物油运输量达到600万吨。
报导指出,中国自2019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水系省际植物油船运输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从事长江水系省际植物油运输的船舶应持有“化学品船植物油运输”营运证,原本取得“普货船植物油运输”营运证的船舶需退出市场或进行改建后换证。政策推行后各大粮油企业也自建了一批自营专用食用油运输船队。
不过多名内河港航人士告诉财新,食用油运输专货专运后,很多第三方食用油水运企业仍存在混运现象,这主要是粮油企业监管不严所致,很多食用油运输船只要提供洗舱证明就可以运货。(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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