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5日訊)趙明福民主促進會和隆雪華堂民權委員會異口同聲發文告譴責警方阻擾趙明福“正義之行”前往國會大廈門口,有違聯邦憲法第10條所賦予我國公民享有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的權利。
由趙明福民主促進會發起的“正義之行”,在今早10時17分抵達國會大廈門口,欲前往國會大廈大門提呈備忘錄時,遭到警方以“人牆”形式極力阻止,趙明福胞妹趙麗蘭也被推到在地及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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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成員遭勒脖喊告
趙明福民主促進會在文告中提及,警察當時也強行拉扯另一個女性籌委會成員的衣領,脖子被勒住導致留下深紅痕跡,項鍊也斷裂了,因此該會將會把賬單發給團結政府,要求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賠償該項鍊的損失和支付醫療費。
“我們對於從街頭運動起家的烈火莫熄領袖,入主布城後卻縱容警察對和平集會者施暴感到震驚。這嚴重違反正義之行參與者的憲賦集會自由和財產權。”
“我們不排除對參與暴力行為的警察採取法律行動的可能性。”
他們也呼籲公眾繼續支持還趙明福公道的運動,踴躍出席明天(16日)下午6時在律師公會旁邊的橋上舉行的追悼所有扣留所死亡受難者的儀式,以及晚上8時在隆雪華堂舉辦的趙明福逝世15週年追思會。
促政府改革要言行一致
隆雪華堂民權委員會也發文告指出,此次警方阻擾有違聯邦憲法第10條所賦予馬來西亞公民享有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的權利。
隆雪華堂民權委員會強調,國會議員是由民主選舉推選而出,如今人民想要前往國會門口呈交備忘錄於民選議員表達訴求卻被拒絕於國家民主殿堂之外,實為莫大的諷刺。
“國會大廈外是屬於人民的公共空間,警方不應阻止人民在公共空間的範圍行使集會權。”
該會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政府要言行一致,落實警隊制度改革,以避免執法濫權導致扣留死亡的情況再次發生。
同時,他們也要求政府儘速給予趙家一個交代,還原趙明福案件的真相,並緝拿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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