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5日訊)有報道引述消息稱,8月落實電子發票(e-Invoice)後將影響人們全額貸款買車的措施。然而,稅務專家強調,電子發票與貸款沒有直接關係,只要是合法合規,就不會造成影響。
《陽光日報》日前匿名引述汽車銷售報道,政府在全面落實電子發票制度後,將取消全額貸款買車措施,購車者必須支付最少10%的頭期錢,將可能導致社會新鮮人難以在短時間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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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今日向兩名稅務專家求證是否對購車貸款產生影響,而兩者皆異口同聲,表示電子發票與貸款是兩碼子的事。
孔令龍:車行非依貸款額開發票
中總總財政兼中小企業組主任拿督孔令龍解釋,貸款是與銀行的交易,買車則是與車行的交易,即使沒有付完車款,車行仍會開電子發票,因此顯示的總額為購車的價格。
“我看到這個新聞,但應該是沒有什麼直接關係的,因為車行不是根據貸款的金額開發票。”
他以10萬令吉車價為例,銀行是根據貸款人的償還能力決定借多少,而不是電子發票。
孔令龍說,開發票的目的證明雙方之間存在買賣交易,列明當中涉及的價格,證實車子已賣出,這也與貸款沒有任何關係。
他強調,車貸與電子發票沒有直接關係,希望人們不要人云亦云。
另外,孔令龍表示,銀行絕對沒有100%全額貸款的措施,但可以通過提高價格的方式讓消費者無需交付頭期。
蔡兆源:增透明度
電子發票保障消費者
亞企理財中心稅務與財務諮詢總監拿督蔡兆源則指出,電子發票的落實不應該造成這樣的問題。
他解釋,電子發票將增加透明度與合規水平,讓一些潛規則浮上臺面,因這是保障消費者的一種方式。
詢及為何出現報道中的說法,蔡兆源猜測,可能是因為某些車行的操作,導致普通發票和電子發票金額不一致。
他列出兩種可能的情況,其一是用於報稅的發票和貸款的發票之間的數額不同,如車價為4萬5000令吉,但向銀行貸款的發票卻變成5萬令吉。
“第二種情況,除非車價5萬令吉,但車行給予5000令吉回扣,但貸款申請數額仍是5萬令吉。只有這樣才會出現發票與電子發票不一樣的問題。
“如果兩張發票都是正式、合規的話,總額應該是一樣的,不應該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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