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米爾韓查指出,在推行自願申報計劃2.0(VDP 2.0)期間,政府成功收回的稅收額高達5億1260萬令吉。
他說,在此期間,內陸稅收局共批准14萬1406份自願申報申請,涉及10萬2572宗個人案件和2萬7707宗公司案件,其餘是涉及組織類別的案件,涉值12億9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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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應巫統淡邊區國會議員拿督莫哈末依斯韓的相關提問時說,上述金額已超過政府最初設定的10億令吉目標。
由內陸稅收局和關稅局推行的自願申報計劃2.0,讓在去年6月6日至今年5月31日期間自願報稅的人士和公司豁免罰款。
阿米爾韓查說,關稅局則收到1542份個人和公司自願申報申請,相關申請所供認的稅額達2億2900萬令吉。
他指出,此稅額也超過預期目標,此前所設定的目標是500份申請,收回的稅額為2億令吉。
另外,阿米爾韓查說,目前政府無意延長自願申報計劃2.0。
他指出,自願申報計劃2.0規定的期限足以讓納稅人有機會申報之前銷售或服務交易的收入和繳稅。
“儘管不繼續推行自願申報計劃2.0,但稅收局和關稅局都已制定改善稅務合規性的策略。稅收局也通過各項提高稅務意識、教育計劃以及諮詢服務等項目,踐行‘意識、教育和服務’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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