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就司法檢討被駁回一事入稟上訴庭,繼續爭取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餘6年刑期。
納吉代表律師法漢證實,上訴通知書已於7月9日提交。根據法庭的電子歸檔系統,此案定於10月7日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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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早前向高庭申請展開司法檢討,以便求證前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是否發出附加諭旨,允許他居家服刑,但高庭拒發出準令。
納吉是在4月提出司法複核準令申請,要求法庭發出一項庭令,以強制所有答辯人或其中一人,回應和核實是否存在著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諭令。
他也尋求另一項庭令,如果此附加諭令是存在的,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辯人必須馬上執行,將他從加影監獄轉移到吉隆坡的住家,通過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餘的刑期。
納吉在申請中把內政部長、監獄局總監、總檢察長、吉隆坡、納閩和布城聯邦直轄區特赦局、首相署部長(法律及體制改革)、首相署法律事務組總監,以及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七答辯人。
刑期減半提早至2028出獄
高庭法官拿督阿瑪吉星裁定,支持申請人(納吉)的4份宣誓書,包括巫統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羅斯迪所入稟的宣誓書,皆屬道聽途說,因而駁回上述申請。
納吉被控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的案件自2022年8月23日被判有罪以來,一直在加影監獄服刑。
2022年9月2日,納吉的律師向國家元首提出赦免請求。今年2月2日,特赦局宣佈納吉獲得減刑,刑期從12年減少至6年,可提早在2028年8月23日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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