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都這麼多年了,除了家屬,還有誰會真的記得要爭回一個公道?當年一路同行不熄的烈火都溫吞了,就如陶淵明曾寫過的輓歌: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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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以前可以,現在不可以。”
這是趙明福的家屬,在試圖進入國會見首相呈交備忘錄失敗後發出的感嘆。當然,事件以雙方各退一步,退到所謂的安全距離之外,不再堅持要進入國會範圍,最終成功移交了備忘錄讓他人轉交給首相。
好一句“以前可以,現在不可以”。以前,我們還能憤慨“備忘錄”呈上後沒有執行,久而久之不了了之變成了“被忘錄”。
現在?沒有備忘錄,也就不會被忘記。不存在於案頭的事項,也就不存在待辦的必要。過去就讓它過去?現在的政府只需要專注現在和未來的昌明?
無意消費死者或家屬的悲劇。只不過明福案一路走來,從一條人命、一個家庭的悲劇,發展到千千萬萬人站出來穿黃衣躺大街廣場,粉筆畫上人形白線,點蠟燭默哀等等的各種社會運動,到現在送了40支火箭昇天,聽著家屬說周圍的人當初換政府時期許沉冤待雪,真相彷彿就差一點浮出水面。
誰知道這麼多年一直到現在,大眾還看著家屬抱著遺照去衝撞警隊的封鎖線,跌落地上崩潰無助大哭的時候,那些曾經說做了政府就會給個公道的政客,現在再看著那張臉,會不會心虛?
這宗命案在當年是最火的熱度,一抬出來就幾乎把當時的政府和執法機構與濫權畫上等號。當局無論怎麼解釋看起來都是掩飾。加上法醫報告與外國知名法醫的論點,更讓人心生疑竇,但多年來找不到真相。
當年更是一度可笑的傳出“自己掐死自己”的肇因,隨著列為懸案,多年來更是成為家屬年年心中的痛。
今時今日再看回去,還沒做政府的時候,就莫忘明福,要個公道。現在做了政府好幾年,卻連個備忘錄都這麼難傳遞。
局外人當然可以清醒看待,酸民當然可以說風涼話,但是對家屬而言,那是永遠失去的親人,父母永遠失去兒子,兒子永遠失去父親。
“正義之行”在早上衝撞防線,遲至下午3時,首相才說:我知道了。外面那麼大動靜,五六個議員離開議會廳去接收備忘錄,再有一名副部長去相擁而泣。這動靜如果還不知道,也真是說不過去。知道是知道了,會安排見面瞭解處理。這是流程,也是“知道了”的表示。後續如何?沒人知道。
畢竟是懸案,但是死因如何無從知道,也很可能沒辦法讓人知道。
悲劇都這麼多年了,除了家屬,還有誰會真的記得要爭回一個公道?當年一路同行不熄的烈火都溫吞了,就如陶淵明曾寫過的輓歌: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
要知道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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