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花太多时间去预防外国人才来马同工同酬挤压本地人才,肯来大马的外国工人,抢的都是本地人不做的3D粗工,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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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大马人才机构(TalentCorp)新任主席黄书琪提出了一个攸关大马人才竞争与薪资的课题,尖锐与前卫,值得关注。
她说,目前外国专才工作准证的薪资已是多年前所定下来的,当年的薪资标准用在今日的话,已经对我国的员工非常不利,因为雇主已经可以用同样的薪水来聘请外国人,这将降低我国人民的工作机会。
听起来这是一种适时的改进和调整,主席说人才机构的用意是要保障本地人才的工作机会和饭碗,这是一种好政策,现在谈时机上也对,因为市场真的不是很好,失业率有在微升,如今商人要守住事业与职员要守住饭碗,同样都得很用力。
人们生活在这么严峻的环境之际,人力资源部旗下的人才机构换了新领导层后,先知先觉的关心国人饭碗,怎么说都值得给一个赞。
主席说,外国专才工作准证(EP)的薪资标准分成三个级别,即月薪1万令吉、5000令吉以及3000令吉,特别是3000令吉这一级最具挑战性,对我国工人最不利。
照主席字面上的意思,大致上可以理解成是因为我国工人的薪资水平比起以往已经有所提高,目前月薪3000令吉的工作岗位,已经可以聘请同工同酬的外国人才来填补。
这样的理解,感觉上就是怪怪的,现在看来,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
先说说以前立下的外国人薪资标准,所具备的保障国内工人作用。
举例:为保护月薪1500令吉的本地护士,政府法定私人诊所或医疗中心若要聘请同等级的外国护士,至少得付出月薪3000令吉的外国人薪资标准。这么一来,医疗中心为节省工资,就不得不优先考虑聘请本地护士,如此便起了保护本地员工的效果。
也就是说,外国人薪资标准必须是建立在“同工不同酬”的差距上,它才可发挥到保障本地工人的作用,就让那些非要用外国人的特殊商家去付高薪给他喜欢的外国人好了。
如今多少年过去了,国人生活费提高薪资也涨了,世上大部分国家也一样在进步,其中有不少国家的生活水平涨幅比大马更高,马币却滑落不少。
以此推测,当年的外国人薪资标准,比如大马护士的1500令吉对比外国护士3000令吉的同工不同酬标凖,就不能只看今天大马护士月薪已升至3000令吉,却去担心以前的月薪3000令吉外国护士来抢本地人的饭碗。主席,人家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的,以前的3000令吉可能是巨大差距,现在3000令吉对他们可能已经没有吸引力,才不来大马做低薪护士。
再说,以今天市场低迷的经商环境,除了依赖外劳的3D岗位,人力资源是人才过剩,AI时代,不会有很多机构花高薪聘请高端外国人才,许多项目都可以外包了,所以外国人薪资标准基本上还是可以有,但作用式微。
其实除了保护人才,主席不妨也在留住人才方面更用力一点,给本土人才充满光明的前途保障和专业尊严,对国家和人才的家庭都是大好事,就别花太多时间去预防外国人才来马同工同酬挤压本地人才,肯来大马的外国工人,抢的都是本地人不做的3D粗工,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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