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教师因于2022年涉嫌掌掴和拉扯一名17岁学生的头发,而在上星期被控。被掌掴的学生,向身为纪律老师的被告,索取某课室的钥匙,以拿回遗漏在该课室内的水壶,不料该教师却因此动怒,对该学生施行体罚。该老师在刑事法典323条文下被提控,不认罪后以2000令吉保释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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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几年来,类似的事件在马来西亚学府层出不穷,而网民(不分族群)的态度出现了两极化。一大部分认为教师没有权力对孩子施予无理暴力,小部分则认为自古至今,老师体罚学生天经地义。
马来社会有一个文化,旧时期的社会,马来民族对学者和老师非常敬重。在送孩子入学堂时,父亲一般上会赠予老师一根藤条,恳求及授权老师除了眼睛和身体敏感部位,可以体罚他的孩子。
而华人文化,更是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的说法,期许严师出高徒。在当代汉语说辞,一位老师执教,是以“执教鞭”为形容词。“教鞭”指的是教师讲课时指示用的棍儿,是旧时教师用于体罚和鞭策学生的类似于戒尺的工具。
马来文化也好,华人文化也罢,教师体罚学生,是完全被认可的。 以前没有“教师体罚学生需要合理”的说法。即使老师发脾气无故体罚学生也是在那个时期被认同的做法。
掌掴、藤条鞭打、拉扯、揪耳朵等等,在那个时候都是合理的。甚至有时候,孩子被体罚,父母还会到学堂,代孩子向老师认错。
今天的情况已经截然不同。
第一个不同点是当代的义务教育。以前没有义务教育。当时学府和欲求学的学子如僧多粥少。而能执教鞭者,也是社会地位极为崇高的学者,很多父母欲望子成龙而“求教”于夫子先生。
在为孩子求得名额后,夫子先生的体罚,被视为对孩子的重视。那时,无论先生是发脾气乱打一通,还是真正为孩子学习而体罚,都能被接受,是名正言顺的。
今天,全世界多数国家落实小学和中学义务教育,僧多粥少的情况在大多数地区得以舒缓。学府和教师的数量大幅度提高,当然质量也和过往的教育工作者有差别。
古代教师的“百年树人”精神,多被今天的“教师是一个行业”的观点所替代。越来越多人,不单单因为教育理念而当教师,而是因为执教是适合自己的一个行业;发现不适合的时候,则辞职转行。
“名”没过往的正,“言”无过往之顺。老师体罚学生,逐渐被家长反对。
第二,体罚方式和原因是否合理?
体罚,在今天社交媒体普及化的时代,必须有合理方式和原因来正名。有些学校,在校规列明体罚的模式。需要有合理的原因,必须经过调查,必须通知家长,并且在一名教师监督下,由纪律主任执行体罚。受罚学生本身和家长同意的体罚,并不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反应。
笔者以往就读的国民中学,因学生涉嫌带色情刊物到学府,被巡察员寻获,并在人赃并获后,由校长致电父亲,获得父亲认同,且在学生确认错误后,由纪律主任在隐蔽的办公室,在班主任的监督下,在该同学的臀部鞭了5下。若是女同学则是打手心。
一些案件则是老师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过度执行体罚。很多学生没有犯下很大的错误,只是碰巧老师心情不佳,而被下重手。
第三,是体罚的宗旨。
为人师表,确实不易。今天的孩子比起以前更难教育。但是,体罚的宗旨是通过让孩子感觉疼痛或失去颜面,警惕他们勿重犯。这个方式,在社交媒体普及、知识随手可得的今天,已经显得落伍和低效。若体罚是老师本身用以发泄的方式,则违反体罚的宗旨。
笔者认为,今天的情况,已经不再适合体罚,无论是发泄式,还是有理有据。在无边界的今天,教育模式五花八门,再也没有统一的模式,而是以“合适”为主。军校可能还有体罚,但是军校以外,应该禁止体罚,以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教导学生。
最后还是要送上一句,老师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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