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16日綜合電)山東有位青年簽下志願役想從事軍旅,沒多久就反悔,他如願除役,卻被罰人民幣4.85萬元(3.13萬令吉),還喪失任職國營單位的資格,代價不小。
《星島日報》報道,山東省德州市武城縣的王姓青年是大專畢業生,自願報名從軍,3月經縣政府批准後入伍。
ADVERTISEMENT
不過新兵訓練期間,王姓青年多次申請離隊,當局與家長再三告誡拒服兵役的嚴重後果,他仍鐵了心要離開,4月30日遭部隊除名。
根據報道,武城縣近日通報對王姓青年違反兵役法的處分,包括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不得聘用於國有企業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並處以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每年2萬4293元)兩倍罰款,即4萬8586元(3.13萬令吉),上繳縣庫。
中央社報道,王姓青年還被列入“德州市拒服兵役人員名單”,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壹蘋)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