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佐哈里指出,他已經收到行動黨勞勿區國會議員鄒宇暉提呈2項關於趙明福案件的緊急動議,他將會在考慮後做出宣佈。
他今日在問答環節後表示,根據議會常規第18(2)條文,由於動議提呈不到24小時,因此他尚未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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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在考慮,稍後再決定。”
根據議會常規第18(2)條文,國會議員必須在至少24小時內就辯論事項向議長髮出書面通知和提呈動議的原因,並向議長解釋有關事項的具體性、緊急和符合公眾利益。
鄒宇暉昨日向國會下議院提呈的兩項緊急動議為:
(一)要求政府加快趙明福調查程序,將真兇緝捕歸案,開放國會空間予公民社會提呈備忘錄;
(二)要求國會允許非政府組織、公民社會和公眾允許民眾進到國會範圍呈交備忘錄,彰顯國會與民同在,人民國會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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