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巫裔男子11年前抢劫奸杀75岁华妇被判死刑,今日获联邦法院三司检讨死刑判决申请,改判监禁38年及12下鞭笞。
监禁刑期从被捕日,即2014年1月22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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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法官拿督诺丁及拿督哈尼巴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在新山高庭进行检讨死刑案申请的审理,并在聆听控方和申请人律师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现年44岁的案件申请人祖基菲立,是根据2023年检讨强制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号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早前被判处死刑的判决。
根据早前的控状,祖基菲立被控于2013年11月22日凌晨12时至早上8时30分,在峇株巴辖万兰花园日拉哇路一家贸易行内,用棒球棍将74岁妇女刘宝玲暴打致死,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
事隔3年后,祖基菲立于2016年6月29日在麻坡高庭,被裁决死罪绞刑。他过后上诉,2018年2月6日上诉庭裁定维持死刑,2021年11月17日联邦法院维持原判。
联邦法院三司今日在新山高庭,进行检讨祖基菲立提出的死刑判决申请。
主控官吴少玮在庭上表示,申请人祖基菲立不只是破门行窃,还用棒球暴打受害者头部,导致受害者头壳严重骨裂,不仅如此,还强奸受害者,令受害者私处受伤。
主控官也指出,申请人在社区单位内干案,已引起社区恐慌。
联邦法院委任莫哈末拉兹成为申请人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兹在庭上表示,申请人并非计划谋杀妇女,未携带武器前往,而有关棒球棍是在屋内找到。
律师透露,申请人是在受害者做出反抗,在双方搏斗时致死对方。
他希望此案可参考杜建平涉及谋杀美容院女东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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