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訊)現年59歲前印裔保安於13年前冷血殺害16歲友族少女,放火燒屍企圖毀屍滅跡被判死刑,今獲聯邦法院三司檢討死刑判決申請,改判監禁40年。
有關監禁的刑期從2011年7月3日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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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前印裔保安卡萊瑟文於2012年12月6日在高庭被控,被判死罪。2014年3月18日上訴庭維持原判,2015年8月28日聯邦法院依舊維持死刑判決。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蒙、法官拿督諾丁及拿督哈尼巴組成的聯邦法院三司,今日在新山高庭進行檢討死刑案申請的審理,並在聆聽控方和申請人律師的陳詞後,作出上述裁決。
現年59歲的案件申請人卡萊瑟文是根據2023年檢討強制死刑和終身監禁(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第847號法令)的規定,向聯邦法院申請檢討他早前被判處死刑的判決。
根據早前新聞報道,卡萊瑟文於2011年,涉及冷血殺害16歲友族少女努拉哈尤 ,過後還放火燒屍企圖毀屍滅跡。期間,卡萊瑟文在新山馬西一帶冷血分屍,過後分別在地南河一帶的油棕園和馬西印裔墳場棄屍。
今早在新山高庭,聯邦法院委任拿汀凱仁為卡萊瑟文的代表律師。
凱仁在庭上指出,此案尚有另一人涉案,而且仍在逃逸,無直接證據證明卡萊瑟文謀殺受害者,卡萊瑟文在此案扮演的角色也並不明確,因此,應檢討死刑判決。
不過,主控官塔特麗娜則反對檢討卡萊瑟文的死刑。她說,死者遭殺害的手法殘忍,不只燒屍,還被肢解,包括遺體被利器刺斷,頸項被刺穿等,應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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