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教育制度十分古板,學生程度也一般。用於評估15歲學生在數學、閱讀和科學知識的國際學生評估計劃(PISA),大馬的孩子落後很遠,總成績排在全球后段班,遠不如越南。今天,我們的社會均貧、學生均差,國家前途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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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法麗娜日前宣佈,在大馬教育文憑(SPM)考試中獲得10A或以上,卻無緣就讀大學預科班(Matrikulasi)的793名優秀生,將全數予以錄取,這批原本落榜的學生以非土著佔絕對多數。
開放大馬教育文憑10A優秀生直接入讀大學預科班是首相的德政,這是在不違背土著保留名額(固打製)及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原則下,讓所有優秀的孩子有相對公平的受教育權利。政府過去本來就不應該黑箱作業,如果讀大學預科班意味著孩子的希望,那麼793名優秀生就代表793個家庭的希望!
孩子面對不公平的教育制度
幾十年來,在大馬就讀中學的非土著學生一直面對不公平的待遇,才10幾歲就必須應付大人世界的無情政策,尤其以固打製最難令人信服。從大學預科班到申讀大學,固打製是橫在前頭的層層關卡;獨中文憑又不受承認,在大馬讀個書就這麼難。
大家都瞭解固打製是怎麼回事,平權措施呢?是用來照顧B40的族群。法麗娜說,大學預科班在錄取學生時會考量家庭收入背景,因此學生中有60%是B40群體,其他40%才是來自M40與T20的家庭。
首相之前也說,如果不照顧B40的孩子,他們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因為T20的孩子出人頭地後只會照顧菁英階層,這是詭辯。今天的首相與內閣袞袞諸公不都是菁英?但他們何曾獨厚“菁英階層”。
再說,T20家庭又怎麼了?為什麼動輒得咎?稅沒少繳,但政府的補貼津貼政策全衝著排斥T20而來。T20家的小孩努力學習,不偷不搶,考得好成績卻得蒙受家庭多點錢,膚色不一樣的“原罪”而被大學預科班篩除。
大馬T20中T1群體的月收入只有12586令吉(2650美元),這樣的家庭收入高嗎?比新加坡B40中的B1(最低的10%)還低,小康之家在大馬卻成了被國家歧視的一群。對教育,必須還給孩子公平的權利,不要以貧富差距等名目惡搞。
為什麼非考10A才算優秀?
大馬教育文憑考試的難度不高,一年就能出品1萬多名10A生。根據成績根本看不出誰是頂尖、優秀或中上?只有去國外一流大學就讀後,就知道兩者程度差多少!
何況孩子們的學科天賦不一樣;我們就說民國初年的大師級人物吧!文學家朱自清、冰心、錢鍾書,大教育家羅家倫,大詩人臧克家……,當年大學聯考的數學全部零分,但中文幾乎滿分而破格錄取。其中羅家倫進北大是靠胡適力排眾議,錢鍾書則是羅家倫當清華大學校長時破格錄取。這些都是一百多年前的往事,但他們的腦筋遠比我們這些飯桶靈活,更懂得變通!
理察費曼(Richard Feynman)是人類史上10大理論物理學家,1965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以對量子力學的路徑積分表述與量子電動力學的研究及《費曼物理學講義》聞名於世。他是一個不得了的天才,但英文與歷史是他的軟肋,雖然如此,普林斯頓大學研究所依舊錄取了他。
如果來大馬考SPM,理察費曼、朱自清、冰心、羅家倫等人都進不了大學預科班。所以,是否考慮在SPM考試中,把A+設為科目最高難度的門檻,做為破格錄取入學的標準。
我們的教育制度十分古板,學生程度也一般。用於評估15歲學生在數學、閱讀和科學知識的國際學生評估計劃(PISA),大馬的孩子落後很遠,總成績排在全球后段班,遠不如越南。今天,我們的社會均貧、學生均差,國家前途在哪裡?
大人們的責任是幫忙孩子找到亮點,考幾個A只是衡量孩子的基礎水平。人的一生不短,要奮鬥的事情還很多,教育孩子學習待人以誠與毅以處事的人生價值觀、持之以恆的終身學習、富責任感的生活態度,遠比一試定終身的考試重要。
經我這麼一說,難道成績“無用論”?當然不是。只要成績達標,讀不讀預科班或國內大學是學生的權利,大人的責任是把錄取標準訂好,一律擇優錄取,其他的不勞操心。
開放大學入學名額
大馬就一箇中學考試,洋洋灑灑的考個十幾科,這叫做窮極無聊折騰人。以我一個學管理幾十年的人,就覺得中學生修讀商科、會計、經濟,似乎太早了一點。數理化與語文科是必須提前打基礎,尤其語文科是一輩子用得到的知識。
所以,中學課程課綱必須檢討,貴精不貴多,否則唸了一堆科目,樣樣都念卻樣樣不通,這樣的10科A有什麼意義?每年1萬多名10A或以上的考生,你們認為全是菁英?
接下來,希望政府深切檢討開放非土著學生的大學入學名額,除了無法改變的固打製,其他比照大學預科班擇優錄取辦理。我們豈能一年進口數萬名外國學生而讓本國優秀生無書可念。對外開放,卻對非土著生施行固打製,這大概是全球最不公平的畸型教育政策!
投資、貿易及工業部長東姑賽夫魯不久前曾說,外國學生可以帶來外匯,畢業後政府還可以設法留下他們為大馬服務。難道每年成千上萬被迫出國念大學的華裔生與獨中生,不讓外匯流失,人才外流?看來,部分內閣官員的觀念出現嚴重偏差,需要再教育。
《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說:“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而對所有人平等開放。教育的目的在於…加強對人權和自由的尊重。”此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反教育歧視公約及歐洲人權公約都明訂公平受教育之權利,而大馬就是“不公平教育”的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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