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可以帶來稅賦公平,對中大型企業而言可以減少行政負擔。但對年營收20萬令吉、聘請三兩個員工的小商戶,提升行政效率就談不上了,甚至會因為不瞭解而不小心還踩上逃稅的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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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內陸稅收局首席執行員阿布達立表示,財政部日前宣佈年營收低於15萬令吉的中小微型企業豁免電子發票,所以這類企業無需呈交合並性電子發票。相信這項宣佈會讓在巴剎設攤,或家庭式微型企業主鬆了一口氣。
週二,阿布達立在中總名人講堂4.0:“昌明大馬:數字時代的稅務創新與策略”的講座上,回應中總總財政孔令龍提問:“年營收低於15萬令吉的企業是否仍需呈交合並性電子發票?”他說:“這類小企業完全豁免也無需呈交合並性電子發票。”內陸稅收局也會因此修改相關指南。
雖然年營收低於15萬令吉的企業豁免電子發票,不過阿布達立仍呼籲這些企業能主動使用電子發票系統。他說,一些企業領域依舊需要開立個別電子發票,包括汽車業、航空業、奢侈品和珠寶、建築業、建築材料批發商和零售商等業態。依據現有指南,業者必須依顧客要求開立電子發票,如果有技術上的困難,內陸稅收局會通過免費網站予以協助。
政府早前宣佈,從明年7月1日起將全面落實“電子發票”(e-Invoice)制度,當時並未聲明中小微型企業得以豁免開立電子發票。內陸稅收局甚至在4月6日發出《電子發票特別指南2.1》闡明,電子發票系統將分階段進行,期間小販可以暫時以手筆寫收據;不過,一旦“新措施”全面落實後,小販必須為“每一筆銷售”開出單一或合併性的電子發票。
這意味著交易開立電子發票成為全民運動。一旦制度正式開跑,即使在巴剎販賣青菜魚肉,或在路邊攤賣糕點炸香蕉的小販,也必須為每筆交易開立電子發票以供內陸稅收局驗證。不過隨著財政部的聲明,這項肯定“擾民”的措施稍微轉彎。
雖然開立電子發票的門檻放寬,不過企業界也提出一些中肯的意見。大馬中華總商會(中總)會長盧成全建議,將豁免電子發票的門檻從年營收15萬令吉提高至50萬令吉,另外將制度落實的時間從明年7月展延至2027年1月。
其實,電子發票全面落實的日期原定2027年1月1日,但政府卻提前至明年7月1日。政策倉促落實,有可能重演2015年4月1日落實消費稅時,問題層出不窮的混亂場面。
盧成全表示,展延的建議是中小微型企業需要時間適應新的系統與流程,而內陸稅收局也需要時間說明實施細則,以確保整個制度推動過程順利。另一方面,絕大多數的中小微型企業受限於資金與能力,所以建議讓年營收50萬令吉以下企業選擇自願參與電子發票。
中華總商會總財政孔令龍指出,電子發票不是一個艱難的程序,不過他也建議政府在2027年才全面實行,以免重蹈過去落實GST時出現的混亂局面。孔令龍解釋說,很多人誤解電子發票,以為需要更換軟件系統,其實電子發票只是一個鏈接,連接到政府系統而已。
目前企業面對的困擾是電子發票有太多資料要填寫,所以,政府應該規定企業先填寫一些基本資料,然後才額外增加必填資料,讓企業擁有充足空間來適應這項新制度。
不過,根據阿布達立的說法,政府實施電子發票系統的目的是透過科技創建更強大與可靠的稅收系統,提高企業工作效率及減少行政事務,對企業是利多於弊。他說,8月開始實施的電子發票系統,將協助企業減少行政負擔、降低人為失誤以及加快開發票的過程。
我們同意電子發票可以帶來稅賦公平,對中大型企業而言可以減少行政負擔。但對年營收20萬令吉、聘請三兩個員工的小商戶,提升行政效率就談不上了,甚至會因為不瞭解而不小心還踩上逃稅的雷。
針對一些微小企業的擔憂,阿布達立表示能夠理解。他說,稅收局做好為企業提供援助的準備,包括培訓、資源和指導,確保業者順利過渡到電子發票制度。
想確保業者順利過渡到電子發票制度?恐怕不是辦幾場“鴨子聽雷”的培訓就得以竟事功的。孔令龍就建議挑選不同規模的企業試跑,他說,政府本身也不知道電子發票會出現什麼問題,最好讓大、中、小企業試行一段時間,以觀察企業使用電子發票後會面對的問題,做為制度改進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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