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指出,獨立警察行為委員會(IPCC)自去年7月1日成立以來,一共接獲348宗投訴,其中7宗仍處於調查程序。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的提問時說,在348宗投訴當中,收到的最多刑事的投訴涉及暴力、性騷擾、毒品、偽造文件、威脅和誠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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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該些案件皆受到1967年警察法令(344法令)約束,以採取進一步行動。
他說,至於處於調查階段的7宗案件是警員投訴高層,或投訴者因早前的投訴沒下文有關。
他表示,在7宗案件當中,有涉及誠信問題,即警長級的擢升遴選被指具有影響誠信問題的元素。此外,也有涉及性騷擾的案件。
分類案件交其他執法單位
他回答藍卡巴星的附加提問時說,在2022年獨立警察行為委員會法令(839法令)第25條文下,該委員會獲准把案件分類,以交給擁有調查和執法權的其他執法單位。
“這可讓IPCC把投訴分類,若投訴涉及貪汙,在第25(a)條文下,IPCC把案件交給反貪汙委員會,IPCC也可在第25(b)條文下把案件直接交給有關執法單位。
“第25(d)條文是屬警方的權限,第25(e)條文則沒有下文或瑣碎投訴,至於第25(c)條文則是真正屬於IPCC的權限,總共7宗(由IPCC著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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