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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40pm 18/0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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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益马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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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MCMC合理化打压民主 LFL:评论国会非网暴!

批MCMC合理化打压民主 LFL:评论国会非网暴!
再益马烈认为MCMC和政府试图以近期网络霸凌的公众舆论作为借口,合理化压制人民批评的行为。(档案照)

(吉隆坡18日讯)“若用刑法保护国会议员免受批评或讥讽,这是对民主的嘲弄,将使我国成为国际社会的笑柄!”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表示,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对涉嫌在社交媒体上针对国会会议发表“冒犯性评论”的人士,展开刑事调查的行为,是高压、不合法且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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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今日发文告表示,将网络霸凌与人民对国会的评论联系起来是牵强且不合逻辑的,因为国会是一个公共机构,不可能受到网络霸凌。

“究竟是谁在受到网络霸凌?是国会机构本身,还是国会议员?哪位国会议员称自己受到网络霸凌?MCMC的文告并未解释人民对国会的评论如何构成网络霸凌。”

他认为,MCMC和政府试图以近期网络霸凌的公众舆论作为借口,合理化压制人民批评的行为。

“这种通过威胁,采取刑事行动和调查的做法,显示政府完全不尊重联邦宪法第10(1)(a)条款保障的言论自由权。”

他表示,政府不断利用通讯及多媒体法第233(1)(a)条文来压制对政府的批评,现在似乎又利用近期网络霸凌导致的悲剧案,来合理化打击批评者的行为,这是可耻的。

他也说,将对国会程序或议员的批评和评论的行为刑事化,是对国会设立最根本宗旨的误解。

“国会作为国家的审议和传达民声的机构,应为人民服务,而不能将人民视为敌人,向警察举报人民。”

他说,人民拥有批评国会和国会议员的民主权利。

他认为,若不加以制止,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所展开的行动,将是走向专制的开端。

“许多人已经受到调查,随之而来可能会有更多人因批评国会、议员或他们的代理而受到刑事行动的威胁。我们对此失望,就连国会下议院副议长拿督南利也向警方举报了一名社交媒体用户。”

他说,政府有责任维护国人的宪法权利,因此应立即停止援引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对被指“网络霸凌”国会或议员的人士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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