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訊)原本在販毒罪名下被判處死刑的4名男子,在總檢察署批准將販毒控狀改為擁毒控狀後,4人選擇認罪,逃過死刑。
這4名男子是沙姆葛蘇德蘭(39歲,德士司機)、維克尼斯瓦蘭(41歲,散工)、維納斯華蘭(35歲,出貨員)以及沙特安(40歲,保安人員)。他們在控狀改為擁毒罪名後,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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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姆葛蘇德蘭、維克尼斯瓦蘭以及沙特安的代表律師阿菲夫丁告訴以丹斯里阿邦依斯甘達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總檢察署接受了這4名男子提呈的陳情書,以將販毒控狀改為擁毒控狀。另二司為拿督羅德茲扎麗雅和拿督阿布峇卡。
認罪尋求減刑
主控官劉美玲副檢察司(譯音)確認此事,並指該協議的條件是這4名上訴人均對交替控狀(改為擁毒)表示有罪。
這4名男子通過代表律師,向法院尋求減刑,表示懺悔,希望人生被給予另一次機會。
維納斯華蘭的代表律師是拿督鄭寶德。
劉美玲懇請法院判處的刑罰,能對這4人起到威懾作用,並阻止其他人犯下類似罪行。
在這4名男子表示認罪後,三司判處他們監禁20年以及鞭笞10下。
阿邦依斯甘達在判決中指出,對4名上訴人而言,20年監禁是適當的刑罰。刑期從逮捕日2016年2月1日算起。
根據控狀,這4名男子被控於2016年2月1日下午4時,在位於雪州的雙威峇都喼被發現擁毒。涉及的冰毒達2.264公斤。
此前,他們4人是在2019年,因販毒罪名成立,而被高庭判處死刑。他們隨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以推翻高庭的判決,但被駁回。他們接著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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