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最終應允會晤趙家,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如果只是聆聽訴求而沒有任何具體的行動,無法讓趙明福沉冤得雪,是毫無意義的。
7月16日是趙明福逝世15週年忌日。若非趙明福民主促進會發起的“正義之行”和相關係列活動,相信很多人都已經忘了這個日子,包括當初曾經高喊會幫趙明福找回公道的希盟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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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6日,趙明福在雪州反貪會所處的沙亞南商業大廈墜樓身亡,事發前一晚,他以證人身分到雪州反貪會總部錄供,但沒想到卻走向了一條不歸路。
15年過去了,雖然國家經歷了兩次政黨輪替,但趙明福案的真相始終還是一個謎。當初成為焦點的趙明福案件,如今已逐漸被人遺忘,儘管上訴庭早已裁定是他人致死趙明福,皇委會也點名反貪會官員,但至今沒沒有任何人因違法殺害趙明福及相關事項而被控上法庭。
相反的,相關的反貪會官員卻步步高昇,而當初舉著趙明福案旗幟,誓要改朝換代以伸張正義的希盟領袖陸續當了官,昔日這些信誓旦旦的戰友,在“正義之行”時也都不見了。
當年在野時曾到命案現場聲援趙家,甚至在葬禮去追悼他,並討伐時任國陣政府的安華,趙家在他任相後一直求見,但直到“正義之行”發生衝突後,才發文表示準備在短期內會見趙明福家人等。
更可悲的是,從街頭運動起家的“烈火莫熄”領袖,如今竟然無視和平集會者遭到暴力對待,拒絕人民到民主殿堂的國會呈交備忘錄,讓趙明福的妹妹趙麗蘭也不禁質問:為什麼以前的政府能允許百姓在國會門口呈交備忘錄,現在卻不行?
“這就是15年來一直聲援我們,承諾我們會永遠記得趙明福,永遠不會放過兇手的體現嗎?”
這的確是莫大的諷刺,因為當初成為在野黨千夫所指的納吉政府,可以允許社會運動團體闖到國會大門前抗議,反而現在的“昌明政府”卻百般阻撓。政黨輪替後,我們真的變得更好了嗎?國會(Dewan Rakyat)不就是屬於人民?國會議員不就是人民投選出來的嗎?為何象徵民主殿堂的國會,如今卻變成了無法聆聽選民心聲和訴求的地方了嗎?
團結政府執政以來,趙家不斷要求見首相,但一直到國會外發生的衝突後,安華才表示要會晤趙家。這說明了什麼?
大家可以理解首相政務纏身,但執政將近兩年,難道連見趙家的時間都安排不到嗎?為什麼他要等到在國會發生衝突後,才有了“時間”呢?
當然,首相最終應允會晤趙家,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如果只是聆聽訴求而沒有任何具體的行動,無法讓趙明福沉冤得雪,是毫無意義的。就像過去一直告訴趙家,只要希盟上臺執政,就一定能為趙明福案翻案的希盟領袖所許的承諾一樣,只要一天不兌現,就是空口說白話。
不要再說改革不能一蹴而幾,需要時間。關鍵在於本身有沒有強烈的意願。為趙明福討回應有的公道,是昌明政府在任內必須做到的事。希盟領袖可以繼續敷衍或拖延,但只要有人繼續高舉趙明福案的火種,堅持不懈地追求真相,即便只是微小的光,正義遲早會得到伸張。而在這個過程中,也可以讓大家看到某些人陰暗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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