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总检察署驳回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申请撤销他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4项贪污控状所提呈的陈情书。
林冠英是在6月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申请撤销他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中所面对的4项贪污控状。他是基于此案关键证人拿督扎鲁的口供存在矛盾,而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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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开庭后,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告诉承审法官阿祖拉,总检察署在研究了有关的陈情书后,已在本月初驳回陈情书。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海占确认此事。随着这项发展,阿祖拉择定8月8日续审此案。
此案于2021年7月13日在吉隆坡地庭开审。至今已传召逾30名证人。
辩方对扎鲁展弹劾程序
在今年1月9日的审讯中,基于扎鲁的口供存在实质性冲突,阿祖拉批准辩方的申请,对扎鲁展开弹劾程序。
弹劾程序是为了让证人解释在法庭上的供词与之前的口供不一致的原因。
扎鲁是此案第23名控方证人。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项目中,中标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是由BUCG(北京城建集团)和数家公司组成的财团,而扎鲁当时以BUCG代表的身分,出席了与槟州政府就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召开的数场会议。
辩方此前指出,扎鲁的供词是关键的,对所有控状造成影响。
辩方在6月7日对扎鲁进行弹劾程序时,扎鲁确认,他在2018年3月接受反贪会录供时及在此案审讯供证时提及的争议性商人卡纳拉嘉和林冠英的对话,皆发生在同一场的会面中。
他也确认,他在2018年3月接受反贪会录供时,针对卡纳拉嘉和林冠英上述对话方面给予的口供,并未提及林冠英向他索取任何金钱。
卡纳拉嘉于2019年4月3日,因欺诈扎鲁,而被控上沙亚南法庭。
在2022年的审讯中,扎鲁在供证时揭露,在2013至2014年期间,他曾两次前往林冠英的办公室,将两个各装有10万令吉现金的信封,分两次交给林冠英,以兑现他曾同意后者,在该公司获颁槟城海底隧道项目后,在日后提供项目盈利10%的承诺。
在此案中,第一项修改控状指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商人拿督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他被指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他被指于2015年2月17日和2017年3月22日,在位于光大21楼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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