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財政部指出,由於獻議為商業性質,任何有關大馬機場控股有限公司(MAHB)的決定,包括審查收購獻議,只能由相關單位決定。
該部透過國會書面回答伊黨巴西馬區國會議員阿末法德里提問,重新審查涉及MAHB的國庫控股與全球基礎建設合夥公司(GIP)之間的協議時說,原則上,MAHB的收購是一項商業交易,該交易由該公司兩大現有股東,即國庫控股及僱員公積金局牽頭一個財團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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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繼續關注事態發展,並確保日後的任何決定,都必須遵守現有法律和規則。”
財政部說,若有關獻議被接受,並獲得其他MAHB股東同意,國庫控股公司將持有MAHB 40%的股份,僱員公積金局將獲得30%的股權,而阿布扎比投資局(ADIA)和GIP將持有剩餘的30%股份。
此外,財政部回答行動黨金寶區國會議員張哲敏提問私有化MAHB的理由時說,有關財團認為,私有化MAHB是使能以更快的速度做出任何長期決策和投資的最佳舉措。
該部也補充,該財團重點關注的主要領域包括完成高度優先的資本項目、改善所有機場的乘客體驗、與航空公司合作、加速資本投資,以及發展機場周邊的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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