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9日訊)一名涉嫌支持達伊沙組織並擁有相關物件的無業婦女,今日在地庭被控兩項罪名。
現年57歲的弗茲雅哈寧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但法官莎莉扎並未記錄被告是否認罪,因為此案屬於高庭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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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於2024年6月23日早上9時02分在蒲種金鑾鎮的一間公寓單位,在其手機內和一支隨身碟藏有達伊沙相關物件。
此舉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B(1)(a)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以及扣押任何用以犯罪的資產。
另一項控狀指出,被告於2024年6月28日早上9時15分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反恐特別組(E8),使用Instagram賬號Aurora Millisaa @Hanee_bear_ ,支持達伊沙組織。
她被指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1)(a)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高40年或罰款,以及扣押任何用以犯罪的資產。
法庭擇定案件於9月20日重新過堂。
本案主控官是魯茲拉副檢察司,被告未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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