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訊)“為何遲遲未看見正義被伸張……我們聾人的權益拒絕被剝削!”
馬來西亞聾人權益倡議組織(DAWN)一行人今日到總檢察署提呈備忘錄,要求總檢察署馬上採取行動提控毆傷聾人電召司機黃榮強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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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聾人電召車司機黃榮強,於5月28日將車停在隆市一家酒店大堂外等待乘客時,疑因移車糾紛遭王室成員護衛用拳頭攻擊頭部。黃氏已向警方報案,惟至今未有任何人被提控。
張偉義:聾人不應被剝削遺忘
大馬聾人權益倡議組織創辦人兼秘書張偉義說,該組織敦促總檢察署立即採取果斷行動,提控涉及此事的肇事者。
他指出,儘管有明確的證據和證人證詞,但未有任何人在該案件中被控。”
“唯有提控肇事者,總檢察署才能加強其對正義和權益平等的承諾,確保弱勢群體聾啞人士擁有安全感,並獲得法律體制支援。”
他在備忘錄中指出,聾人社群也許缺乏法律知識,但拒絕被剝削;而聾人不應被當局遺忘,同時他們不會對上述事件保持沉默。
該組織認為,警方警告受害人(黃榮強)不要分享被襲擊的視頻,他遵照了,但正義卻遲遲未得到伸張。
總檢察署策略聯繫組主任哈妮再達到大門口,接領了有關備忘錄,該組織對此表示感激。警方也委派一輛巡邏警車和數名警員,到場維持秩序。
完成調查未見後續行動
較後,張偉義在總檢察署外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全國總警長曾在6月初聲稱,警方已完成調查此案,並將報告呈交總檢察署。可是過去1個月來,未見當局有任何後續行動;反觀在其他網紅被霸凌案件,警方或執法機構早已直接採取了行動。
“在這個國家,身障人士難道不重要了嗎?我們也是大馬公民,不是外國人,理應獲得平等對待。”
他表示,聾人群體欠缺法律知識,屬於弱勢群體,反觀昌明大馬政府向來強調“沒有人會被遺漏”的政策,如今怎麼樣了?
須法律解決不能掃入地毯
詢及黃榮強當時接受對方800令吉的賠償,是否擁有法律約束力時,他說,黃榮強當時在警局裡,並不清楚實際法律程序;當黃氏事後向他反映整件事流程,他發覺了有不對勁地方。
他也說,經過律師的一番解說,聾人權益倡議組織認為,黃氏被毆傷事件不能就此掃入地毯,草草了事。
“實際上,不少涉及身障人士的案件都被掃入地毯,但黃榮強案件必須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不是警方提出的方案。”
籲速籤聯國殘障人權公約
張偉義呼籲政府儘快簽署聯合國殘障人權公約(UNCRPD),確保障友群體的權益不會被遺棄,而唯有這樣,大馬聾人倡導與福祉組織才能將訴求提交上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
大馬聾人權益倡議組織也呼籲政府,修訂和完善化2008年殘疾人法令,讓障友能平等地獲取相關的援助與保障。
張偉義是通過手語專家林玉君,回應媒體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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