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131名彭亨州劳勿猫山王榴梿园主提出,在等待驱逐令上诉结果前,可暂时进入榴梿园的申请。
此前5月28日,上诉庭驳回了榴梿园主要求,撤回禁止他们进入榴梿园对榴梿树进行维护打理的庭令。
ADVERTISEMENT
上诉庭5月间驳回要求
由拿督仄莫哈末鲁兹玛率领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作出上述裁决,另外两人是上诉庭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及高庭法官拿督诺林巴哈鲁丁。
上诉庭也批准了彭亨农业发展公司(PKPP)免除其维护这些榴梿树责任的申请。
法官:应在高庭申请暂缓执行
仄莫哈末鲁兹玛宣布判决时表示,榴梿园主理应在高庭,以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43条文申请判决暂缓执行令。
此前,彭亨农业发展公司律师莫哈末法依鲁斯、彭亨州法律顾问拿督赛夫依德里斯及彭亨州王室资源PKPP私人有限公司代表律师丹斯里塞西阿布拉罕说,榴梿园主需要在驱逐令司法检讨被驳回的初期阶段,申请暂缓执行令。
他们的陈词认为,榴梿园主不应该直接到上诉庭获得暂缓执行令。
榴梿园主代表律师布来登纳文说,他们没法在高庭阶段申请暂缓执行令,因为有关事情在高庭还未完结。
他说,上诉庭可以聆审暂缓执行令,因为他们关于驱逐令的上诉也会在这个法庭中聆审。
此前,上诉庭法官拿督李瑞生也指示,在获得法庭批准前,禁止砍伐涉及地段的榴梿树,并由彭亨农业发展公司负责榴梿树的施肥、灌溉、收成及阻止动物和害虫破坏。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