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若雙方對提前解約達到共識,就無需做出賠償,這意味著,若大馬前國足主帥金判坤與大馬足總是在和平以及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解約,就無需賠償300萬令吉。
體育法律師扎夫裡向《每日新聞》解釋,如果雙方對共同商定的條款保密,就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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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籍教練金判坤在本週二無預警宣佈辭去大馬國足主帥職務,為大馬足壇拋出震撼彈。
扎夫裡分析說:“如果是雙方都同意提前解約,就無需做出賠償。但目前是金判坤單方面提出辭職,大馬足總是有權向金判坤尋求賠償。一旦雙方同意提前解約或縮短合同期,那就沒有賠償的問題。”
昨日,有報道稱由於金判坤與大馬足總的合約原本是到2025年12月約滿,如今他提前解除合同而必須向大馬足總支付高達300萬令吉的賠償金。
不過,大馬足總署理會長拿督莫哈末尤索夫針對此課題回應指出,在決定應償還的具體金額之前,金判坤的貢獻,仍然是主要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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