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1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旨在打击网络霸凌的刑事法典修正案(第574法令)预计将于今年10月提呈国会。
她今早出席大山脚巫统区部代表大会后受询时说,目前政府已成立了一个由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内政部、数字部和通讯部组成的小组,针对立法管制网络霸凌进行讨论,完善第574法令的修正案,以便修正案可以在今年10月提呈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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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这项修正案也是为了确保网络霸凌罪案能够有效执法,因为到目前为止,现有的法律还没有对网络霸凌有明确定义。
民主和霸凌存有争议性
她说,其部门也将举办国际网络安全研讨会,并向澳洲、加拿大、英国及新加坡等国家取经,因为目前出现民主和霸凌之间的争议性,有人说他们拥有言论自由,他们只是说话,并没霸凌对方。
“现在犯罪已经不在一个方面,他们可以人肉搜索甚至是恐吓,最可怕的是煽动,怂恿人们仇恨,所以我们不希望年轻一代的孩子在精神上感到压力,并做出一些对自己不利的事情。”
网霸女网红仅罚100令吉
本月初,我国一名印裔女网红爱莎因不堪网络霸凌而轻生,引起轰动;警方也迅速采取行动。
由于涉案女被告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下认罪,仅被判处罚款100令吉,而引起社会关注。非政府组织也群起批评,促政府修定相关法律。
阿莎丽娜也在7月16日发文告指出,现在法令不足以对付网霸,尽管现行法律包括刑事法典、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和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底下有一些条文,但这些条文显得笼统,没有明定网霸的罪行,所以政府拟修法,包括要重新定义网络霸凌等。
政府发言人兼通讯部长法米日前也指出,他与阿莎丽娜、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古拉、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数字部长哥宾星、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和法律事务组代表进行会议,讨论网络霸凌的事项,有关会议结果将呈到内阁。
他表示,目前,刑事法典574法令、509法令、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588法令)第233条文,都是与处理网络霸凌行为有关的法律。
法米较后也公布内阁议决成立一个跨部门的特别委员会,应对国内的网络暴力和霸凌课题,特委会成员包括来自内政部、数字部、通讯部和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并会由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和总检察署所组成的特工队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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