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2日中央社電)臺灣高雄小港機場星期日有旅客在機艙內謊稱有手榴彈,桃園機場週一上午也有1名計畫飛上海70歲鍾姓男子,報到時宣稱托運行李中有手榴彈,航警到場才說是開玩笑,遭警依法送辦。
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第一分隊分隊長蘇峰億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上午7時58分許,年約70歲鍾男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18號報到櫃檯,辦理長榮航空BR712飛往上海航班登機手續,不料在報到中突然聲稱托運行李有手榴彈,長榮航空公司立即通報航警局到場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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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峰億指出,警員到場後檢查鍾男行李,未發現疑似爆裂物或其他影響飛安物品,鍾男才表示是開玩笑的,但警方仍然依民用航空法帶回調查並送辦,同時加強班機旅客手提及托運行李安檢,鍾男最後也沒有搭上原訂班機出國。
蘇峰億說,依民用航空法第105條,未指定犯人向公務員、民用航空事業犯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或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0萬元(約14.5萬令吉)以下罰金。他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引起恐慌影響機場秩序及危害飛安。
沈姓男子21日到高雄小港機場搭乘從高雄飛往沖繩班機,機艙內空服員詢問是否攜帶水時,沈男稱沒有水但有手榴彈,事後證實虛驚一場,經人員通報遭航警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班機延誤近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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