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2日訊)涉及3億令吉的不存在投資詐騙案因部分受害者撤銷投報,導致被告其中一項控狀被撤銷,獲判“獲釋不代表無罪”(DNAA),受害者擔心其他控狀陸續撤銷,召集尚未報案的受害者集體報案,要求警方針對疑點重新開檔調查。
5名被告是於2022年被提控,總共面對150項控狀,案件仍在審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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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國際人道主義組織(MHO)總秘書拿督希桑慕丁今午在峇六拜警局外召開新聞發佈會說,針對此詐騙案,該組織已召集其中90名受害者,他們涉及至少2000萬的損失。
募資前不曾提申請
他說,該公司向投資者募資之前,不曾向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提出申請。
他說,被告已被提控,案件還在審訊中,但被告其中一項金融服務法令第147(1)條文的控狀被撤銷了,原因是一些受害者已撤銷報案。
他說,很多受害者對此感到不滿,因此該組織召集至今尚未投報的受害者到警局報案。
“今日共有25名檳城的受害者在峇六拜警局報案,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詐騙)、415條文(詐騙定義)及409條文(失信)展開調查。”
他也要求警方完成調查報告後,將報告提呈給總檢察署,由總檢察署提控涉案的被告。
召集隆柔受害者報案
“我們這個月內會陸續召集吉隆坡和柔佛的受害者到警局報案。”
他說也要求警方不要再將案件列為“轉交其他投報”(ROR)。
“因為之前被轉交投報,有關控狀已被撤銷,所以這已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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