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8:08pm 22/07/2024

偷钱

偷钱

偷4千付父母医药费 酒店文员监20天罚2千 

(吉隆坡22日讯)推事庭今日宣判,涉嫌于上周偷窃雇主4129令吉60分现金的前酒店职员,判处20天监禁及2000令吉罚款,若被告没法偿还罚款,将以1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庭求情,希望法庭能够轻判,因为她还需要负担父母医疗费。

ADVERTISEMENT

37岁数的被告帕美拉琳今日认罪后,推事马格斯瓦丽宣判上述刑罚。服刑期从今日开始计算。

被告原为酒店文员,她被控于本月3至16日期间,在位于吉隆坡苏丹依斯迈路工作的酒店,从现金箱中盗窃4129令吉60分。根据刑事法典第381条文(盗窃),被告可判处最高7年监禁和罚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