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2017年国防大学霸凌致死一案,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控方的上诉申请,推翻6名被告误杀罪名成立的判决,改判6名被告谋杀罪名成立。
6名被告皆28岁,分别是莫哈末阿克玛、莫哈末阿占慕丁、莫哈末纳吉、莫哈末阿菲夫、莫哈末索比林和阿都哈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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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此前聆听了上诉方(控方)和答辩方(被告代表律师)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另2司为莫哈末再尼及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哈达丽雅在宣判时中出,三司满意控方提出的超越合理疑点证据,裁定上述被告谋杀罪名成立。
案件的最初,被告莫哈末阿克玛、莫哈末阿占慕丁、莫哈末纳吉、莫哈末阿菲夫和莫哈末索比林被指于2017年5月22日清晨4时45分至5时45分,在国防大学宿舍的一间房内谋杀祖法汉(21岁),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他们怀疑祖法汉偷窃手提电脑,而对他殴打、严刑逼供。
另一名被告阿都哈京,则被指教唆上述5名被告谋杀祖法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09条文,并与刑事法典302条文同读。
祖法汉后来于2017年6月1日在沙登医院逝世。
在2021年11月2日,高庭宣判,上述6名被告逃过死刑,被判误杀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8年;另12名被控严重致伤祖发汉的大学生也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监禁3年。
12名被判严重致伤祖法汉的被告是莫哈末哈菲兹、莫哈末陆克马诺、阿末沙夫安、莫哈末阿米鲁、洛曼哈金、莫哈末苏菲、诺里兹南、莫哈末阿斯劳夫、莫哈末丹尼尔、莫哈末哈斯夫、莫哈末阿迪依曼及莫哈末沙兹旺。他们被判监禁3年,但获准暂缓执刑直到完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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