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2017年国防大学霸凌致死一案,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控方的上诉申请,推翻6名被告误杀罪名成立的判决,改判6名被告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6名被告皆28岁,分别是莫哈末阿克玛、莫哈末阿占慕丁、莫哈末纳吉、莫哈末阿菲夫、莫哈末索比林和阿都哈京。
ADVERTISEMENT
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此前聆听了上诉方(控方)和答辩方(被告代表律师)的陈词后,在今日用了逾3个小时念出长达232段的判词,并作出上述裁决。另2司为莫哈末再尼及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控方举证排除合理怀疑
哈达丽雅在宣判中指出,控方的举证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裁定上述被告谋杀罪名成立。
她说,此案的死者祖法汉并没有犯错,而这6名被告对祖法汉做出的伤害是极度残暴的。
她指出,第1至第5名被告用熨斗烫伤祖法汉,捆绑祖法汉的双手双脚,并殴打他。
死者身上出现90道伤口
“虽然他们听到祖法汉发出痛苦的声音,但他们选择不看,不理会,继续用熨斗烫伤他,导致祖法汉的身上出现90道伤口。”
哈达丽雅指出,第1至第5名被告用熨斗烫伤祖法汉身体的各个部位,包括生殖器,这说明了他们是恶毒、残忍、不人道的,对同为同学的祖法汉没有任何同情心。
第6被告教唆犯下恶行
她表示,虽然第6名被告没有用熨斗致伤祖法汉,但第6名被告教唆第1至第5名被告犯下恶行,用熨斗烫伤祖法汉。
“根据第25和26名控方证人的供词,二人看到第1至第5名被告听从第6名被告的指示。第3名被告也供称,是第6名被告指示他用熨斗烫伤祖法汉。”
她指出,这可做出结论,即第6名被告和第1至第5名被告同谋。
哈达丽雅进一步说,在致伤祖法汉后,这些被告将他匿藏起来,避免他们的行为被上级发现。
“在第7名控方证人诊所医生发出2封转介信下,他们并没将祖法汉送往沙登医院就医,反而是怪罪于祖法汉。
“而事实是,所有这些问题都源于6名被告的恶行。”
她说,三司同意控方的观点,6名被告实施的谋杀方式不仅震撼司法良知,更震撼社会集体良知。
她指出,法庭不会容忍这类事件。
“有哪个父母愿意看着自己心爱的孩子被折磨到这么痛苦?祖法汉的死是在非常可怕的情况下发生的。”
三司:死刑是最合适刑罚
她在针对刑罚作出宣判时指出,对6名被告最合适的刑罚,就是判处他们死刑。
案件的最初,被告莫哈末阿克玛、莫哈末阿占慕丁、莫哈末纳吉、莫哈末阿菲夫和莫哈末索比林被指于2017年5月22日清晨4时45分至5时45分,在国防大学宿舍的一间房内谋杀祖法汉(21岁),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他们怀疑祖法汉偷窃手提电脑,而对他殴打、严刑逼供。
另一名被告阿都哈京,则被指教唆上述5名被告谋杀祖法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09条文,并与刑事法典302条文同读。
祖法汉后来于2017年6月1日在沙登医院逝世。
在2021年11月2日,高庭宣判,上述6名被告逃过死刑,被判误杀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8年;另12名被控严重致伤祖发汉的大学生也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监禁3年。
另12被告上诉加重刑罚监4年
12名被判严重致伤祖法汉的被告是莫哈末哈菲兹、莫哈末陆克马诺、阿末沙夫安、莫哈末阿米鲁、洛曼哈金、莫哈末苏菲、诺里兹南、莫哈末阿斯劳夫、莫哈末丹尼尔、莫哈末哈斯夫、莫哈末阿迪依曼及莫哈末沙兹旺。他们被判监禁3年,但获准暂缓执刑直到完成上诉。
这12名被告针对高庭的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以减轻3年的监禁刑罚。
祖法汉父:正义终获伸张
祖法汉的父亲祖卡奈因在上诉庭宣判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在三司做出宣判后,他和太太就流泪了,正义终于得以伸张。
他感谢控方成功证明这6名被告是意图谋杀祖法汉,也感谢上诉庭三司做出的判决,判处6名被告死刑。
辩方律师:当事人拟上诉
他说,但还会再经历一个上诉阶段,也就是联邦法院。
另一方面,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以及阿米尔韩沙表示,尊重三司今日的判决,但也对判决感到失望,并指他们的当事人打算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庭三司今日驳回他们的上诉,改判他们监禁4年。
分别为二级和三级烧伤
死者受伤面积达80%
哈达丽雅在宣读判词时,引述第6名控方证人沙登医院法医萨尔玛医生的供词,即死者身上遭蒸汽熨斗烫伤导致出现90道压痕伤口,身体受伤的面积达到80%。
根据哈达丽雅念出的死者身体的受伤情况,死者被致伤的部位包括了脸部、肩膀、手部、后背、腹部、大腿、阴茎、肩胛骨、腋窝、脚部、胫骨、臀部等,多处的伤口达到三级和二级烧伤,有些伤口可以看到肌肉流出液体和血液。
萨尔玛医生此前供证,导致死者丧命主因是躯体被烧伤,共有29个三级烧伤痕迹,也是最严重伤势;59个二级烧伤和2个一级烧伤。
第25名控方证人莫哈末沙菲克(祖法汉的同学,也是事件目击者)供证时说,在第6名被告阿都哈京指示下,另5名被告使用熨斗致伤祖法汉。
断气前仍坚称没偷电脑
针对祖法汉被指偷窃电脑一事,哈达丽雅在宣判中指出,祖法汉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坚称没有偷窃第一被告的手提电脑。
她在判词中引述莫哈末沙菲克的供词指出,第18名被告声称父亲(第13名控方证人)能够根据伊斯兰医学找到遗失物品。
她说,根据莫哈末沙菲克的供词,第13名控方证人接到儿子的联系后,做了祈祷,并有预感祖法汉拿走了手提电脑。
“这让第一被告感到非常生气,因为是刚买的新手提电脑。
“根据莫哈末沙菲克的口供,第一被告声称要殴打祖法汉。”
哈达丽雅指出,从2017年5月21至22日,祖法汉被指偷窃第1被告的手提电脑,而遭到伤害。
她说,尽管莫哈末沙菲克试图在祖法汉的储物柜搜索,但从未找到手提电脑。
被告谎称因爆炸致伤
没依指示送祖法汉入院
哈达丽雅指出,被告们将祖法汉带往第7名控方证人阿兹法医生的诊所时,在被问及祖法汉是如何受伤时,被告们谎称是在波德申训练期间发生爆炸导致受伤。
“他们(被告们)告诉阿兹法,祖法汉已在波德申接受治疗,虽然阿兹法发出转介信,以便将祖法汉送往沙登医院,但被告们没这么做,而是将他带回宿舍。”
此外,她指出,在此案中,高庭承审法官声称不知道祖法汉是因为哪个身体部位的伤而导致死亡,这是错误的。
她也说,这是极少数罕见案件之一。
哈达丽雅指出,正所谓别人所承受的辛苦,实际上非外人表面所看到的。
“当他们(祖法汉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被这6名被告如此对待时,他们的心和感受是多么破碎,就好像祖法汉的身躯在他们(被告)眼中没有丝毫价值一样,以至于他们受到折磨并做出残忍的事。”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