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民政黨主席拿督劉華才建議政府,將零工工人設定為“獨立類別”,以有效維護他們的權益。
他舉例說,像澳洲將零工工人的身分,被定義為“類似僱員工人”(employee-like workers),政府也應設置類似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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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社會保護措施,可加強拓展至電召車服務,及外送服務業員工,還包括自由職業者、臨工及其他雜工。
“尤其是電召車和外送服務員工,目前勞動權益方面處於懸而未決。例如,羅越清(譯音)與人力資源部等案件判決中,司法機構認定電召車司機不屬於僱員,在《1967年工業關係法令》下不符合僱員定義,因為欠缺了服務合約。”
劉華才於星期一國會上議院參與2024年社會安全修訂法案辯論時強調,沒有“僱員”身分的零工,無法獲得社會安全保障。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這類員工僅依賴“拼湊式政策”,如臨工的自願繳納和臨工工作平臺的補貼,獲得“拼湊式保護”。
此外,他說,以“拼湊”方式實施該政策,也造成了零工經濟的員工,拒絕向登記的自僱人士保險計劃(SKSPS)註冊和繳納,儘管這是為了他們的利益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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