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4日综合电)上海男子在打羽毛球时,被流浪猫绊倒致10级伤残,于是控告涉事羽毛球馆及投喂流浪猫者,一审获判赔24万(人民币,下同,约15.4万令吉)。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后,获法院指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近日,再审判决出炉,认定原审赔偿额并无不妥。
据澎湃新闻报道,此宗受关注的索偿案,近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相关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80%,萧某某承担20%,吴某某不承担责任。
ADVERTISEMENT
法院认为,对于相关赔偿金额,原审认定并无不当。因此最终判定由公司赔偿19.2余万元,萧某赔偿4.8余万元。
该案原告为吴某某,原审被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萧某某。
据报道,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23年4月20日,男子吴某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
吴某某遂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萧某某诉至法院。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萧某某赔偿原告吴某某医疗费46550.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30元、营养费4200元、护理费6300元、残疾赔偿金168068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800元、鉴定费2850元、律师费6000元,共计240198.20元。
3月27日,上海闵行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表示上述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并行布相关情况通报。
6月5日上午,该案再审开庭。7月24日,该案宣判。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