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4日綜合電)上海男子在打羽毛球時,被流浪貓絆倒致10級傷殘,於是控告涉事羽毛球館及投餵流浪貓者,一審獲判賠24萬(人民幣,下同,約15.4萬令吉)。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後,獲法院指判決確有錯誤,應予再審。近日,再審判決出爐,認定原審賠償額並無不妥。
據澎湃新聞報道,此宗受關注的索償案,近日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相關賠償責任由公司承擔80%,蕭某某承擔20%,吳某某不承擔責任。
ADVERTISEMENT
法院認為,對於相關賠償金額,原審認定並無不當。因此最終判定由公司賠償19.2餘萬元,蕭某賠償4.8餘萬元。
該案原告為吳某某,原審被告某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蕭某某。
據報道,該案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23年4月20日,男子吳某某與同事在羽毛球館打球時,踩到流浪貓肚子上致摔倒,構成十級傷殘。
吳某某遂將羽毛球館所屬公司和流浪貓投餵者蕭某某訴至法院。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蕭某某賠償原告吳某某醫療費46550.2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430元、營養費4200元、護理費6300元、殘疾賠償金168068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交通費800元、鑑定費2850元、律師費6000元,共計240198.20元。
3月27日,上海閔行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表示上述判決確有錯誤,應予再審,並行布相關情況通報。
6月5日上午,該案再審開庭。7月24日,該案宣判。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