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提醒政府部門負責人、總監或主管,若不對其監管下犯錯的下屬採取行動或適當懲罰,將可能被紀律問責,包括被剝奪晉升、加薪或深造的機會。
EAIC主席丹斯里依斯邁巴卡表示,當該委員會提出的懲罰措施沒有得到相關部門主管執行或被減輕時,就需要對部門負責人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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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建議多沒獲執行
他說,提交至EAIC的每項投訴都會進行調查後做結論,再把懲罰建議交給各部門。
“但許多EAIC建議的處罰都沒有得到執行,我們不是要高調,也不是要懲罰或找人麻煩,但委員會所提出的調查結果並不是武斷決定的,而是經過調查過程、會議討論、考慮到每宗案件的是非曲直後,才建議適當的懲罰。”
他接受《馬來亞前鋒報》採訪時表示,當違反誠信的行為被交到(部門內部)紀律部門卻沒得到遵守時,意味著該機構無意解決問題。若此情況持續下去,就好像EAIC沒有完成目的。
致函當局對付失職主管
因此,EAIC如今將單獨處理那些未能妥善監督和監管其下屬的部門主管。
“EAIC將致函有關當局,如政府首席秘書或公共服務局總監,報告涉事部門主管沒有按照EAIC的建議懲罰其犯錯的下屬;如果員工出現疏忽或發生問題,部門負責人需承擔責任。
“當有證據表明部門負責人沒有親自實地考察,毫無監管機制時,我們可以採取行動向公共服務局總監報告。”
他認為,國家必須嚴肅看待打擊腐敗和廉政不端的行為,因為這可能導致數十億令吉的公共資金流失。
“我們為什麼要保留這樣的(腐敗)官員或總監?不要誇誇其談,若我們不希望(貪腐)成為一種文化,就必須堅定不移。”
他強調,同情不能成為豁免對犯錯官員採取行動的理由,否則這就證明部門負責人已經將管理層上的廉政和腐敗問題合法化。
“我們已就投訴發出信函決定進行全面調查,建議當局採取行動,包括剝奪任何晉升、加薪或深造的機會。”他補充,此信函也轉發至馬來西亞總檢察署、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和公共服務局。
該委員會將監督當局是否採取行動,依斯邁巴卡:“若沒有,我們將毫不猶豫地發表聲明指政府沒有認真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我有證據表明,我們的建議沒有得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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