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6日讯)玻璃市财政司署助理会计师非法挪用政府款项逾8万1000令吉,今早被控13项滥用资金罪,但他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45岁被告雷米在玻璃市财政司署任职助理会计师,级别W32,被控从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9月5日,非法挪用13项数额介于360令吉至1万9424令吉56仙的政府资金,至3家银行即联昌银行(CIMB)、国家储蓄银行(BSN)及马来亚银行加央分行的私人银行户头,总额8万1585令吉04仙,因此他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滥用资金)条文。
反贪会主控官努鲁阿蒂卡副检察司以每次交易分开提控,所以雷米共面对13项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以及鞭笞,并须罚款,唯雷米不认罪。
她向法庭提出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因为被告犯下严重失信行为,涉及数额逾8万令吉,并且交出国际护照,以及每个月到反贪局报到。
不过,被告辩护律师赛莫哈末安华反对,并指被告仍是玻州政府公务员,每天日常上班,同时也须负担妻子、4名年龄介于5岁至18岁的孩子的生活费,以及70岁父亲的医药费。
“而且被告在延扣届满后,获得保外期间,也定期报到,所以不担心他逃跑,被告也只有能力付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恳请法官批准申请。”
加央第一地方法庭法官诺莎儿哈批准雷米,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并且必须交出护照给法庭,规定每个月到反贪局报到。
案件展至8月27日过堂,让控方提呈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