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城27日訊)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宣佈將於8月1日推出新的監管框架,並於明年1月1日開始執行,為兒童和家庭創造更為安全的網絡生態系統。
“在新框架下,所有在大馬擁有至少800萬註冊用戶的社交媒體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都必須根據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588法令),申請應用服務供應商類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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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強調,新的監管框架僅適用於符合許可資格標準的服務,沒有涉及其他用戶。
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今日發文告指出,新監管框架是配合內閣的決定,即社交媒體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必須遵守大馬法律,以打擊日益增加的網絡犯罪,包括詐騙、網絡霸凌和針對兒童的性犯罪。
“這項措施將創造一個更安全的在線生態系統和更好的用戶體驗,特別是對兒童和家庭而言。”
該會提醒,在規定日期後未能獲得許可證,即構成違法行為,可根據第588法令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此前,根據2000年通訊及多媒體(許可)(豁免)通令,有關服務獲得豁免許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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