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太太说,她在2023年10月1日签署了卖屋合同,买方要求6+1个月完成交易。买方银行已在2024年4月23日,清还卖方银行的房屋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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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她询问卖方律师,该名律师说,买方银行要求给地税单和门牌税单,以便办理转移房屋到买方名下的手续,然后才将余款转移给卖方,就是陈太太。
她说,在2024年7月1日上网查看,发现她的房屋已转到新买方名下,询问律师,律师回答说,现在等买方银行批发款项。
她在电子邮件提出以下问题:
1)当银行清还卖方的房屋欠款,一个月后,买方银行是否应该把余款先发给卖方,然后才进行地税和门牌税的换名?
2)我想了解是付完款给卖方后,律师才可以去土地局换名?或者是换名后才批余款给卖方?
3)一般上,房屋买卖的程序是如何进行?
答: 林若辉律师说,在正常情况下,一间仍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屋,买卖交易的程序是这样的:
1)卖方的银行将发出一张赎回产业的文件,写明赎回房屋地契需要缴交的数额。
2)在清还贷款数额给卖方银行后,卖方的银行将会交出房屋地契,解除抵押给卖方的律师,或者是买方的律师(假如卖方没有另外聘请律师)。
3)律师楼接获房屋地契,以及解押手续的提呈,负责的律师将把解押文件送交压印。
4)一旦解押文件已经压印,银行的律师可以将房屋地契,转移备忘录(解押卖主的银行贷款),将产业转移到买方,如果买方有领取银行贷款,产业将抵押在买方的银行。
5)当解押文件已经压印,银行的律师将通知银行发放款项,即使是房产的转移仍未登记在买方的名下。
6)一旦买方的银行发放贷款的余额给卖方的律师,卖方将把房屋锁匙交给律师,其代表律师将移交房屋锁匙给买方的律师。
7)买方在领取房屋锁匙后,需要到相关部门,处理门牌税、地税、水费、电费、排污费等户头的换名工作。
陈太太在看完林律师的解答后,相信可以从中看到她所提出问题的答案,特别是进入第4及第5个程序,已经相当清楚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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